一凿一刻,尽显书美

书刻是一个融文学、书法、雕刻、设计、绘画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门类。把握书与刻的辩证关系,以木材为载体,雕刻为形式,以刀代笔,化木为纸,在一凿一刻的鬼斧神工之中,赋予木材、书法以新的生机。书刻创作者必须广闻博涉,同时塑造自己的高尚品德,积极面向市场,以艺养艺,使书刻艺术长青于世。

雕刻是传统工艺美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雕刻的创作过程,不仅仅是通过刀、凿等工具对外物加以塑形的过程,更是雕刻创作者本身的思想、情感外化的过程。从本质上而言,雕刻是一种以物塑形与赋物以情相结合的艺术表现手段。

在雕刻技艺的诸多分类中,书刻是不可或缺的一门。书刻艺术因集文学、书法、雕刻、设计、绘画等特性于一体,向来为人们所喜爱。一般来说,书法属于二维艺术。然而,书刻技艺却突破了二维空间约束,将书法艺术三维化,使书法之美以一种立体化、空间化的方式展现在人们面前,引导人们更为直观地理解和欣赏书法艺术。书刻创作者依托自身对书法艺术的精妙把握,以刀代笔,以木为纸,以色替墨,凭借精湛的刀工、娴熟的技法,通过在材料上凿刻创作出立体造型的笔画线条,化平面的、二维的书法为立体的、三维的书刻,或细笔硬瘦挺拔,或粗笔浑厚雄壮,或虚笔飘逸自如,或实笔筋骨有力,使书法美以书刻的形式获得酣畅淋漓的呈现。书刻艺术是一种书法的雕刻,是雕刻的书法。书刻艺术不但丰富了书法艺术的表现手段,而且赋予木材以深厚的文化内涵与独特的审美价值。

一、书刻的缘起

书刻艺术也称现代刻字,所谓现代刻字是相对于传统刻字而言。中国有着悠久的刻字传统,以新石器时代的刻画符号而论,至今已有六千多年的历史。从先民的刻画符号到商周时期的甲骨文、钟鼎文,先秦石鼓文,秦代石刻,汉代碑刻,以至唐、宋、清代的刻帖,再到如今的现代刻字,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流变。

现代刻字是由传统刻字发展而来的,它们既有难以分割的血缘关系,又有质的不同。现代刻字强调自书自刻,书刻合一;传统刻字多为文人写,匠人刻,书刻分家。此外,二者在表现形式、凿刻手法、情感价值等方面也不尽相同。

现代书刻艺术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日本,80年代初,日本刻字协会来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了首届日本刻字展,此后又在济南、武汉、天津、哈尔滨、郑州等大城市巡回展览。刻字展让国人第一次领略了现代书刻艺术之风采。

1993年,全国首届刻字艺术展举行,以后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书刻艺术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和健康、蓬勃地向前发展。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书刻艺术得到社会的重视,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书刻活动,书刻培训班,书刻展如雨后春笋般相继举办。如今,书刻艺术已走上其独有的发展之路,越来越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和欣赏。

二、书刻的选材

在书刻创作过程中,对书刻载体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优秀的书刻作品与对材料的择优利用是分不开的,这就需要书刻创作者具备一双善于发现美的慧眼。书刻材料非常丰富,如石、木、竹、陶瓷、砖瓦、金属等,皆可作为书刻载体。然而正如宣纸之于书法,尽管字可以写在竹简、板材、布匹、白纸等许多材料上,但都不如在宣纸上更能体现出书法的韵味。对于书刻而言,在众多载体中,木材便是公认的极为适于表现书法美的材料之一。选择木材作为书刻创作的主要载体,为书刻创作者提供了任意驰骋、放飞想象的自由创作空间,给书刻创作带来了无限生机和活力。

以木材作为书刻载体,最早可追溯到战国初期,南北朝以后开始广泛应用,诸如庙宇、殿堂的楹联、匾额多用木板书刻予以装饰美化。元、明以降,由于手工业的兴盛,大大拓宽了木板书刻的使用范围。亭台楼阁、商肆作坊等,木刻楹联、牌匾几乎无处不见。清代盛行书画装裱,并将装裱技术应用于木板书刻作品,使木板书刻的艺术表现形式更加多样、丰富,为书刻艺术的兴起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木材给人以温暖、舒适之感,以木板作为书刻的主要材料,会使人产生一种亲切感。相较于其他书刻材料,木板可塑性强,易于刀凿雕琢;不易碎、抗震、抗压、耐磨,且便于悬挂展览;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容易附着颜色,适于上色,可以强化作品的艺术效果。另外,木板利用率高,书刻创作者完全可以利用丢弃废置的木板进行创作,因材施刻,赋予枯槁的材料以生命和活力,化腐朽为神奇。

确定好创作主题与书刻载体后,如何选择木板,具体选择哪一种木材,可谓至关重要。木板质量的优劣高下,直接关系到书刻作品最终呈现出来的艺术效果。因此,创作者在选材时必须考虑周密、细致。通常应选择没有或少有节疤、虫孔、裂缝的材料,并以性能稳定、不易变形的老料为宜。

不同的木材拥有姿态各异的木纹肌理,可以说,木纹肌理是书刻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巧妙地利用木纹肌理,可以赋予书刻作品特殊的审美效果,起到锦上添花之效。选材时,应着重突出材料的天然之美。即使在书刻创作中,也要尊重木材原料的天然纹理、色泽等,将木材的自然美与书法美通过书刻技艺实现有机结合。

红木是现代人对于名贵珍惜硬木的统称。常见的硬木有紫檀、黄花梨、老红木、酸枝木、缅甸花梨、刺猬紫檀等等。这类树种生长极为缓慢,成材往往需要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再加上连年开采,存世量愈来愈少,所以木材本身价值不菲。其质地细密,尤为适合雕刻。硬木最早被人们用于家具制作。自明中期始,硬木家具渐渐风行大江南北。这些硬木中,有的以质色胜,从视觉上先取悦于人,如紫檀,颜色非常沉静;有的以纹理胜,如花梨,纹理如行云流水一般漂亮。硬木的使用,使家具不囿于实用器具,更成为富有艺术审美价值的工艺品。将其用于书刻创作,特别是传统书刻,亦为上佳之选。书刻创作者完全可以根据构思立意的需要,选择不同种类,或以质色胜,或以纹理胜的硬木进行创作。不过,以硬木进行书刻创作,缺点也很明显:不仅成本较高,质地还坚硬,雕刻时相较软木更为费工费刀。

书刻《和畅》

三、书刻创作三要素

书刻创作的三要素是书法、刀法与色彩,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古人云:“必先明笔法,而后论刀法”。可见,书与刻乃是一种辩证关系。书法是书刻创作的基础,书刻是书法艺术的特殊表现形式。现代书刻艺术虽然与传统书刻有着质的区别,但仍然立足于表现书法本体,仍然要借鉴传统书法的审美内涵,吸收古典美学的精神。因而,不善书者往往难以善刻,书刻分家、不会书、不懂书者极易一味忠于书法原作,使书刻成为流于刻字匠式的单纯工艺性、技术性的劳动。这就要求书刻创作者具备较高的书法功底或书法艺术鉴赏能力,以能自书自刻、书刻合一为上乘。

必须明确的是,书刻虽源于书法,但甫一诞生,便获得了独立于书法之外的独特价值,所以,书刻绝不是对书法作品在木板上的简单再现,绝不是书法作品的翻版工具,更不是书法的附庸,优秀的书刻作品必然是对书法的再创作。举个例子,在书法创作中,由于各种因素,墨一旦落纸,往往会有不同程度的洇墨现象,这种洇墨具有不确定性和随机性,对于普通书法创作者来说难以确保万无一失。若是不通书法者面对此种情况,根本不知如何处理,多会不明就里地愚忠原作,从而大大有损最终的艺术效果。作为有追求的书刻创作者,创作时不该仅仅止步于还原书法作品,更应结合创作者自身的个性和风格,以及对书法的理解和把握,灵活驾驭书法线条,随时创变,进一步升华书法之美,创造一种书刻之美。当然,创变的前提是继承,换言之,说书刻允许随时创变并不意味着书刻创作者可以随心所欲,甚至任笔为体,书刻创作依然要尊重和遵循书法创作的基本法度和规律。

从表现形式上来看,书刻又有阴刻、阳刻、阴阳刻之别。传统书刻作品多以单一刻法进行创作,现代书刻作品常常融合多种刻法,数技并用,表现形式更为自由、多变。书刻创作者可根据创作主题自由选择凿刻手法。

木板书刻的载体是木板,追求板刻味,故此,刀法便成为书刻创作的灵魂。扎实、娴熟的用刀技法是书刻创作者必备的基本功,能够游刃有余地得之于心,施之于手,又是书刻作品的技术性前提。刀法创造刀痕,刀痕是书刻艺术崭新而独特的艺术语言(一般而言,传统书刻讲究刻工精湛,多不露刀痕,现代书刻则强调刀痕趣味),立体构成的书刻作品离不开刀法的自由运用。书刻作品的艺术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干净利落的刀痕体现出来的,这种曲中有直、圆中有方、变化万千的刀痕可以表现出作品的书法美、力度美与节奏美。

书刻作品不能丢失书法原作的笔意和韵味,如何通过刻刀在木板上表现出书法中的提按、顿挫、枯笔、飞白等,化笔意为刀意,皆依赖于创作者心手相应的运刀能力。作为书法艺术的特殊表现形式,书刻作品不像书法创作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它的每一笔每一划,都可能需要数十种刀具在长时间的反复凿刻过程中逐渐形成。尤其是行草甚至狂草这样气韵贯通、势如急湍的书体,如何在并非一蹴而就的书刻作品中表现出其一气呵成、气贯长虹的特点,是书刻创作者必须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慢慢摸索的。

色彩是书刻作品的外包装,最能引起人们的视觉心理反应,有先声夺人的力量,往往直接影响到观者对其的第一印象,是影响作品成败的关键因素。传统刻字色彩相对单调,以黑白两色为主。在现代书刻创作中,色彩构成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法。色彩是传递信息、表达情感、调节情绪、引起联想的工具。因而,如何运用色彩,绝不单单是艺术手法的问题,更在于创作者情感的外化与物化。正如人靠衣装,马配好鞍,书刻作品应当依据创作主题来合理选择不同的颜色,尽可能不落俗套,切不可过于花哨,使作品的审美效果大打折扣。

书法、刀法与色彩三要素俱佳,这样的书刻作品必然满溢着动感与生命力,也只有这样的作品方可称其为上乘之作。

四、书刻艺术与市场化

现代书刻艺术是一个综合性的新兴艺术门类,其外延已拓展至艺术的各个领域中,包括文学、书法、篆刻、雕刻、木材学、设计、绘画、色彩学等,书刻创作是多方面艺术元素的组合。所谓书刻之美,至少包含了汉字的书法美、凿刻的技艺美、材料的纹理色泽美和着色的装饰美几个方面。故而,作为书刻创作者,除了努力加强专业技能外,还须注重技外功夫,多才多艺,广闻博涉,兼收并蓄,跨门类涉猎多种学科,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强化综合素质,做到融会贯通。

任何一件高雅的艺术品,其所折射出来的不仅仅是艺术品本身的光彩绚丽,更是创作者的涵养与气质。“先器识而后文艺”,书刻创作者的道德修养直接影响其作品的质量。古今中外,只有那些具备高尚的人格、美好的心灵、博大的胸襟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的艺术家,才能创作出无愧于人类文明的璀璨的艺术品。对于一位手握刻刀的书刻创作者来说,他们内心对艺术,对真善美,对爱与情,对世间一切美好价值的渴望与追求,必然要在他们的刻刀下、在他们的作品中得到充分的流露和诠释,也唯有寄情于刀、刀笔传情、刀我合一,书刻作品方能引起观赏者精神上的强烈共鸣。

艺术作品不仅关乎创作者,而且关乎欣赏者。存在主义的代表——哲学家萨特认为,不存在为自己创作这一回事,只有“为别人和自由而艺术”。一件艺术作品如果从诞生之日起除了创作者以外没有任何其余观众,那它并不能称为艺术品。只有面对观众,接受观众的点评与赏析,艺术品才真正得以完成创作。书刻艺术也不例外,闭门造车、孤芳自赏不可取,只有面向市场,走向市场,以市场经济做后盾,推陈出新,与时俱进,以艺养艺,才有生命力。书刻创作者既要积极参展,努力将书刻艺术推向社会,加强宣传力度,也要有市场意识,迎合现代人的审美品位,探索书刻创作的多种模式,把书刻创作与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相结合,使书刻作品不但具有艺术性、观赏性,也要有实用性和接地性,真正为大家所喜闻乐见。应当明确,艺术与市场并非尖锐对立且不可调和,两者是辩证关系。面对市场,迎合而非讨好,通俗但不媚俗,掌握好其间的分寸,书刻创作自必长青。

与其他艺术一样,书刻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书刻艺术其艺无穷,其乐无穷,它带来的不只是视觉上的审美享受,更充满创作者丰富的情感,能够引起我们的强烈共鸣,它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是不可多得的一杯精神佳酿。它既古老又现代,既传统又前卫,以其独有的形式将过去只能通过视觉、意念来感悟的抽象的书法美变为触手可及的具象的美感实体。我们必须充分挖掘书刻艺术的自然美和创造美,进一步提升书刻艺术的魅力。

 

                                                                              来源:《名家名作》2022年第20期    金锦晓

A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