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西汉官员廉洁而吏员腐败

汉朝建立之后,制定了比较高的俸禄标准。特别是中高级官员俸禄比较丰厚。汉元帝时,著名贤臣贡禹曾在上书中描述他家经济情况的变化。他说未做官时,他家虽然有百亩田地,但是衣食不赡,生活困苦,做官之后情况就截然不同了:“禄赐愈多,家日以益富,身日以益尊。”

西汉的俸禄形式是比较现代化的,不再像战国和秦那样用粮食支付,而是主要以铜钱支付,也就是实现了货币化。清官贡禹在做相当于中级官员的“八百石”官时,月收入是九千二百钱。据汉简材料,汉代一斤(一汉斤约为250克)肉大约六钱或者七钱,则他的月收入在今天可以买707斤(今天的斤)肉。《九章算术》卷七记:“善田一亩,价三百;恶田七亩,价五百。”就是说,好地一亩三百钱,差地一亩七十五钱。则他的月收入可以买三十一亩好地。

除了薪水之外,皇帝对中高级官员还会有不时的赏赐,赐给“四时杂缯绵絮衣服酒肉诸果物”,所以汉代中级以上官员收入还是比较高的。

汉代在建立之初,经济相对困难之时,就确立了中高级官员较高的薪俸标准,这是有着明确的“高薪养廉”的考虑的。所以董仲舒说,当时官宦之家一般实力都非常雄厚,可以大量购买田宅奴婢。

汉武帝时丞相公孙弘生活俭朴,晚上睡觉盖着布被。名臣汲黯认为这与他的收入状况不符,有作秀的嫌疑,因此上疏弹劾他:“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为布被,此诈也。”由此可见汉代高级官员的生活待遇确实是非常优厚的。

与此同时,汉代法律对贪污受贿的处罚也非常严厉。汉初官吏接受他人宴请被举报,就要罢官。汉代官员如果接受贿赂,或者通过经商谋取收入,则以“盗贼罪”论处。主政官员“盗直十金”,即判死刑“弃市”。如果收受礼物,则处以罢官,并且还要没收礼物并处罚金。

因此西汉大部分时期,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属于官风较好的时期,中高级官员极少出现大面积贪腐现象。《二十四史》中,以汉代“循吏”即清正有为之官最多,比如“仁爱好教化”、主动减省用度的蜀郡太守文翁;“视民如子”“为百姓兴利,郡以殷富”的南海太守召信臣;励行廉洁、立节自律、“身处脂膏”“不以自润”的姑臧长孔奋;“性公廉”、拒收贿赂的东莱太守杨震等等。

但是汉代俸禄体系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高级官员与低级官员,以及官员与吏之间的待遇过于悬殊。

汉代高级官员和低级官员的收入差距是非常大的。最高级别的官员丞相的月俸钱,相当于中低级官员“比六百石”的20倍,相当于二百石以下吏员的100到600倍。差距非常巨大。“百石”级的小吏,其年收入仅与普通农户一年的收入相当。

汉代高级官员俸禄水平虽然很高,但是官吏整体平均月收入竟然不过1389钱,甚至比不上“月二千”的雇来替人服徭役的“更卒”。这是因为汉代高级官员数量很少,而基层公务员却为数非常庞大,所以平均数就被大大拉低了。因此我们说,大多数汉代政府公务员收入不高。从这个角度来看,汉代也应该属于薄俸制。

汉代吏员腐败情况比较普遍。《汉书·黄霸传》说,官府在送故迎新之际,“奸吏缘绝簿书盗财物,公私耗费甚多。”颜师古注说:“因交代之际而弃匿簿书以盗官物也。”也就是说,在两任官员交接的时候,小吏故意把账薄弄丢或者藏起来,偷偷盗取官物。

所以,汉代政治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是低级官吏特别是吏员谋取灰色收入的情况比较普遍。一方面,他们收入过低,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面,他们在百姓面前又是权力的代表,有很多上下其手的空间。大规模的吏员腐败,恶化了官民关系,毒化了社会风气,可以说,这种流毒一直维持到东汉,动摇了汉皇朝的统治基础。

作者:历史学家,代表作《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来源:《廉政瞭望(上半月)》2019年02期   张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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