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府”的问题不在于“鳌”

又一版《鹿鼎记》开播了。

金庸这部将江湖与朝堂紧密联系的作品备受青睐,光是电视剧就有八个版本。韦小宝这个与传统侠客迥异的形象也让不少演员乐于挑战。但显然,这一次的《鹿鼎记》还是令人吐槽之力全开。抛开演员等问题不谈,光是鳌拜家被挂上写着“鳌府”二字的匾额,就引发了一轮“群嘲”。

以礼制区分等级

其实这版《鹿鼎记》也有点冤。“鳌府”的用法曾出现在多个版本中,比如1992年周星驰主演的电影版,以及1998年陈小春主演版,只是当时并未引起太多注意。随着大家对历史了解的增多,很快就有人指出鳌拜不姓鳌,而是瓜尔佳氏,还有人戏言应该改名为“瓜府”。实际上,“鳌府”的问题主要并不在于姓氏,而是鳌拜家本来就没有资格被称作“府”。同样的,和珅家、纪晓岚家也没有资格被称作“和府”“纪府”。

封建社会最重礼制,尽管春秋战国时人们认为礼已崩、乐已坏,但长久以来,以衣冠服饰、住所出行的规制区分人的等级一直存在,且有严格要求。明太祖朱元璋就认为,服食居住的混乱是元朝灭亡的原因,“闾里之民,服食居住与公卿无异、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败也”。因此,明朝对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形成了一套繁琐的制度,如在女性衣着上,规定皇后、王妃才准使用翡翠珠冠,命妇则根据品阶使用金或银,布料上也有所区分,五品以上可用纻丝绫罗,六品以下用绫罗绸缎。

光是衣着就这么复杂,建筑上更是如此。梁思成曾说,“古代建筑随其国其俗,思想制度,政治经济之趋向”。各朝各代都对皇宫、王府、官邸、民宅等之间的差异有细密的规定,大到建筑规模、厅房数量,小至内部装饰、家具摆设。

如《明会典》规定,一、二品官员厅堂五间九架,屋脊用瓦、梁栋、斗拱、檐桷青碧绘饰,门二间三绿油,兽面锡环。随着官阶变化,到六品至九品,则厅堂三间七架,梁栋饰以土黄,门一间三架,黑门铁环。清朝基本沿袭了明朝的制度,在某些方面还更加细致严密,就连门钉也有要求。

问题出在“府”上

尽管一直都有严格的规定,但僭越的现象却难以避免,尤其在政权不稳时更加明显。唐朝安史之乱后,地方藩镇势力越发强盛,不仅争相逾制营建私宅,还在京城也大兴土木,“竞务奢豪,亭馆第舍,力穷乃止”。当时有人对这些僭越的内臣戎帅取了个形象的名字——“木妖”。

清朝和珅的僭越之举也是出了名。嘉庆帝登基后,下诏列和珅罪状,其中第13条、14条便是拿逾制说事:“所钞家产,楠木房屋僭侈逾制,仿照宁寿宫制度,园寓点缀与圆明园蓬岛、瑶台无异,大罪十三。蓟州坟茔设享殿,置隧道,居民称和陵,大罪十四。”

在衣食住行方面形成一套强制性制度用来区分等级,无疑是封建社会的糟粕。无论是在普通百姓还是官宦中,僭礼逾制始终是一股暗流。只是这类僭越,基本只敢隐于暗处,再飞扬跋扈、耽于炫富与享受,也不敢将僭越之举摆到明面上来。和珅家宅之后演变为恭王府,但和珅作为主人时,门口牌匾无论如何也不敢写上一个“府”字,最多只敢称“和第”,因为“府”字不是谁都能用。

根据《大清会典》,各王公府邸的等级差别十分详细,除了间数、台基高度等,名称的表述也有严格规定。亲王与郡王的住宅称作“王府”,贝勒、贝子的住宅称作“府”,至于官员的住宅,则只能称作“第宅”了。

此外,官员也甚少直接以姓名刻写牌匾,通常会按称呼、职位或爵位来,如“进士第”“太史第”等。后来,清廷为鳌拜恢复了部分名誉,雍正五年(1727年)鳌拜复一等公爵,雍正九年(1731年)又加封其为超武公。一本由清人吴长元所撰,记录北京地理人文的著作《宸垣识略》记载道:“一等超武公第在东堂子胡同。”可见“鳌府”的正确表述应当是爵位或官职加“第”字,口语化表达中称鳌拜第也无太大问题,意为鳌拜家。

至于人们纠结瓜尔佳氏的鳌拜是否能被叫做“鳌中堂”,钮祜禄氏的和珅是否能被叫做“和大人”,倒是没有太大问题。满族通常“称名不举姓”,这里的“鳌”与“和”并非真正姓氏,只是一个方便的称呼罢了。清人记载名臣鄂尔泰第宅时,便称“西城帅府胡同,为西林鄂文端尔泰第”。文端为鄂尔泰的谥号,清人往往称其鄂文端,就如称鳌拜为鳌中堂一个道理。

来源:《廉政瞭望》2020年22期     邓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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