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严过科举,院长钦点状元:民国的公务员考试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于2017年12月10日举行。国考报名已连续9年超百万人,最热岗位的竞争甚至达到“万里挑一”,其热度可见一斑。有观点认为,随着“八项规定”等反腐措施深入和简政放权的进行,公务员油水日薄,权力日减会让国考热降温。但从近几年国考的报名数据来看,恐怕并非如此。其实不仅在中国,在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诸如印度、韩国、中国台湾等,年轻人对考公务员也非常热情。如果往前追溯的话,民国时期从1931年开始的第一届公务员考试,就曾掀起“考公务员热”。本文就来回顾一下民国时期的“国考”是怎么考的。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为《文官考试令》等咨送参议院公文。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孙中山即着手政府体系的建设,先后就考试院的建立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

考前两个月开始报名

孙中山非常重视考试制度,他曾说:“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早在1906年,孙中山即提出:“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须设立独立机关,专事考试权,……大小官吏必须考试,方得有效。”辛亥革命胜利,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立即着手政府体系的建设,先后就考试院的建立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文件。但随着袁世凯当上大总统,考试院并没有实际成立,直到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才开始筹备。1930年1月6日,国民政府考试院正式成立。这在世界各国的政体中,机构规格是最高的,而且前所未有。考试院依法独立行使考试、铨叙之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构之干预,负责各类公职人员考试及各级公务员管理。经过准备,直到1931年7月第一届公务员考试才正式拉开序幕。

民国时期公务员的任用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个官阶。特任是由国民政府主席特令任命的公务员,如中央各部部长;简任是国民政府主席或行政院长任命的公务员;荐任是由主管机关荐请总统任命的公务员;委任是由各机关依法任命的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主要是后两类。考试分高等考试和普通考试两种。高等考试的主要对象是大学毕业生,通过考试后将列为“荐任”职的公务员。普通考试招录的是高中毕业生,通过考试将作为“委任”职使用的公务员。

抗战以前,高等考试每两年举行一次。1933年为第二届,1935年为第三届,1936年,因为“委员长”50岁大庆,作为“祝寿大典”安排之一,举行一次临时国考,一般称为第四届。抗战爆发以后,于1939年在重庆继续举行国考,称为第五届。此后不定期举行,每年至少一次。至1946年底,共举行24次,有31791人报考,及格人数3409人,及格率10.72%。(据重庆行政院新闻局《考试院成立后历年考选情形》,转引自朱玉宝《民国时期的公务员考试制度》)

1931年第一届开考时,高等考试设置普通行政人员、财务行政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外交官领事官、警察行政人员5类;第十六届考试设置最多时有13类:普通、财务、教育、建设、军事、警察、社会、经济、土地、卫生、户政、外交、民政。参加过第一届公务员考试的司其仁回忆,考生先要在考前两个月开始报名。在应考申请书上,考生不仅要填本人简历、报考种类等许多项目,还要填写祖上三代的姓名,并出具毕业证件和服务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发给应考资格证明书。只要条件合适,也可以代报名,仲肇湘在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后,奉派胶济铁路实习,在青岛期间,父亲来信,说考试院举行第一届高等文官考试,已托人替他报了名,考普通行政组,还请当时在监察院当秘书的杨千里作保。

民国时期的公务员考试规定以下四类人不能报考,分别是:被剥夺公权的人、亏空公款的人、曾经因为赃私案件被处罚的人、吸食鸦片或代用品的人。

第一届公务员考试,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人前来赶考,报名踊跃,盛况空前。据民国《中央日报》报道,有的考生从江西、湖南等地乘轮船来南京,到岸后,连住的地方都没定,就赶紧先去报名。据统计,当年的这场考试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人来赶考,共有2070人报名,以江苏、湖南两地为多。考试那几天,南京大小旅馆顿时爆满,有的考生只能投亲靠友或借住在老百姓家。

1948年6月,新任考试院院长张伯苓(左一)、副院长贾景德(右一)与前任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在一起

难度最大的是外交官考试

民国时期公务员考试对科目的确定只是根据时局而定,未发现有完整的考试大纲和要求。第一届公务员考试的考场有三处:中央大学大礼堂、中央大学体育馆和八府塘省立南京中学。从7月15日一直持续到7月21日,长达一个星期。考试分三个阶段,第一试为一般科目,第二试为专业科目,第三试为口试。以普通行政为例,第一试科目为国文、公文、总理遗教(包括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宪法(约法)、中国历史、中国地理、政治学、经济学。第二试为行政法、民法、刑法、地方自治概要、经济政策、财政学,国际法(其中有两门选科)。第一试不及格,不得参加第二试;第二试不及格,不得参加第三试。第四届将一、二两试并为一试,第五届起又去掉口试,改为初试和再试。初试(笔试)及格后,即送入中央政治学校高等科训练六个月,经过再试即毕业考试,及格后分发任用。难度最大的是外交官领事官考试,要考国父遗嘱(政治)、国文(论文及公文)、中外历史及地理、宪法、外文(中俄文互译)、俄文作文、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中外国际条约、国际关系与国际贸易等10门。当时最热门外语不是英语,而是俄语。除了笔试、面试,还有半年实习期,合格后才能录用,由政府派遣出国到使馆工作。出国公派留学人员,参照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唯一少的一个环节是不用实习期。

据金绍先回忆,国文为第一试重点科目,试题包括“天下之事,天下之贤共理之”“国奢示之以俭,国俭示之以礼”“孔子四教论”“德当其位,功当其禄,能当其官”等等。而参加过1936年公务员考试的汪振国回忆,他第一天是考中山先生遗教:三民主义、建国大纲、建国方略,题目都不算怎么难,没有到时间,就交卷出场了。下午考中国地理,也不难。第二天上午考国文,要做一篇论文,拟一件公文,规定用文言,不能用白话。公文的题目是“训令各省政府重视兴修水利,保护森林”。除国文以外,中国史这门课也很难考。他记得这次历史试题中有两道题都不是仅具有一般中国史知识者所能落笔,一个题目是“试举唐宋以来兵制战略,并论其得失”;另一题是“周以封建而兴,秦以废封建而亡,其故安在?”

汪振国认为,第一试有几门课如政治学、比较宪法、经济学等,比较容易过关。第一试是分4天考完的。他报考普通行政,第二试必试的课程有:行政法、民法、刑法、地方自治法规、中国近代政治史、财政学、各国政治制度、经济政策、土地法等。第二试中难题也不少,但主要是考记忆力,而不是像第一试要考才识文章,而且竞争的人已经不多,因此不像第一试那样紧张。第三试是口试,分组举行,每一组有试官三人,一人为组长,每一组面试三种课程。陈大齐为口试第一组组长,其中有个问题是:“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朝代因朋党而乱国,今天欧美却都实行政党制而国治,你能谈谈其中的道理吗?”

即使这样庄重的考试,也出现过试题错误。如第三届文官考试,外交领事官的国际法试题把“国际地役”误为“国际地域”。试题发下后,考生中有人站起来问坐在台上的监考委员:“‘地域’是不是‘地役’之误?”监考委员没作正面回答,说:“监考人无权回答,你们如认为‘域’字确为‘役’字之误,按‘役’字意义回答也无不可。”事后查明这一字之误,是由于印刷的疏忽,但印发前却没有被发现。主考人员难辞其咎,于是主考陈大齐自请处分罚俸3个月,经戴季陶批减为1个月。

监考人员“扃闱”两个多月

考试由考试院院长戴季陶亲任主考官兼典(主持)试委员长,其中委员则由考试院报请国民政府礼聘,所聘者多为当时国内名流学者。此外,又聘请襄(协助)试委员十余人(邵元冲任襄试处主任),监试委员十余人,分别成立襄试和监试委员会,委员多系各大学教授或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襄试委员是协助典试委员负责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的,监试委员则负责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的保密、防弊及临场工作。

在典试委员会成立开始工作时,立即成立一个监试委员会。监试委员会的任务是监督保证考试的公正严密,纠举徇私舞弊。监考保留了科举的一些遗规,某些方面比明清的科考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为显示公允,首次考试采用了扃闱(封闭)制。典试委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开始考试前半个月入闱,并举行隆重的入闱仪式。扃闱后与外界断绝一切联系。一直到考试完毕,两个月后发榜时,委员们才得以“出闱”,恢复自由。警卫人员是由首都警察厅、宪兵司令部调来,经过训练,使之熟习警卫任务。装束既不似宪兵,也不像警察,而是武士打扮,身佩宝剑,显示威严;日夜值闱,内外巡逻,执勤之严,犹如防盗。

入闱期间,食宿均在其中。室外、院内警卫森严,委员中如有生病者,特约医师进闱看病,亦有警卫人员监视。第一届公务员考试时,警卫处长吴思豫,执法极严。有个典试委员在入闱后,家中来电说是家中有人病危,这封急电却被警卫处留置,到出闱时才交给他,但病者已经亡故。襄试委员于能模入闱后,他的老婆是一个法国人,前来看望丈夫,吃了个闭门羹,她怀疑丈夫是被逮捕了,到考试院大吵大闹。第二届依然采用扃闱制。此后,扃闱就不再严格,后来根本废除。

除了监试委员以外,每个考场还有2—4个监场员,监试委员接到印好固封的试题,亲手拆封,交给监场员,在应考人坐定后,按名发给。如应考人有缺席不到者,其试卷试题亦应即交还监试委员,密封送回试务处。仲肇湘回忆,他进场的时候,先验看准考证,进场后找好了座位,须把准考证放在桌上,以便监考人员随时查验。试卷是弥封的,草稿纸订在一起。考场内济济多士,老少皆有,形形色色,神态各殊。坐在他旁边的那位,桌上除了笔砚而外,居然还摆着铜尺、鼻烟、人丹等物,摇头晃脑的像个走方郎中。汪振国还记得当年的考场规则:除笔墨、准考证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不得掣去卷面浮签;不得在浮签卷纸上涂写任何暗记或姓名;不得询问题义;不得擅离座位(大小便有警卫人员监视);不得相互接谈;不得出声朗诵;不得传递任何物件;不得窥视他人试卷;不得吸烟,不得吐痰;应按时交卷,逾时不交,一律撤卷;题纸应随卷上交;交卷时举手,由监场员来座旁收取;交卷后立即出场。违反上述规则,不听制止者,即予扣考,赶出场外。他参加的那场考试就有两人扣考,一个是照片不像,查系顶替,一个是两次查出夹带(把刑法条文抄在衣襟和手帕上面)。

民国三十七年(1948),韩振武参加高等考试入场证

 

 

民国初年,两位预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学生,手持中国扇子与西式雨伞留影

计分失误,戴季陶罚俸三个月

典试委员长收好试卷后,开封查对无误,然后召集典试委员、襄试委员,讨论阅卷评分标准及方法并分配给各个典、襄试委员核阅。阅卷分组进行,每一阅卷小组设正副主任各一人,每一本试卷须由襄试委员两人以上评阅,共同议定评分标准,然后各自拟定分数,不得相互交换意见,这是初阅。初阅批分数用蓝笔,之后送典试委员复阅,再送典试委员长抽阅,复阅、抽阅用朱笔,计分均用中国大写的数目字。当年正是国共两党斗争时候,如果立言不慎,不仅捞不到“玉堂金马,金榜题名”,还要引来意外的不测之祸,规定中就有这样一条:“阅卷时,如发现文字中确有反动思想者,应立即报告主考官”。各科试卷分数都已评阅定分以后,再由典试委员长召集典试委员集体审阅一次,才作为最后评定的分数。

一次某一考生的论文,东拉西扯,简直不知所云,某阅卷学者批曰:“雷霆惊锐,冰雪聪明,真是十二分火候。”典试主管对批语大惑不解,只好拿去请教。这位学者问:“打雷是否打在天上?”答:“是打在天上。”问:“落雪是否落在地下?”答“是落在地下。”问:“生病发烧厉害时是否胡言乱语?”答:“发高烧时自然是常有谵语的。”某学者说:“那不结了,此批即是:‘天上一句,地下一句,烧得胡说八道’也。”

第二届高等文官考试时,有个考外交领事官的刘锡章,试卷计分错误,应予及格,而被淘汰。被监试委员抽查发现,戴季陶立即向国民政府紧急报告,自请严予处分。国民政府当时下了一道处分令:考试院长戴传贤罚俸三个月,典试委员会秘书长陈大齐罚俸一个月,其他有关办事人员,各记过一次,一年内不得升级加俸。这还算是从轻的。刘锡章旋被正式录取。

口试评分主要凭仪表、谈吐,一般不变动第二试的录取额,但也有例外。第二届外交官领事官某人,在口试5分钟外语演说中被淘汰。有时由于典试委员掌握标准不一致,也难免凭主观好恶评定等第名次。第一届外交官领事官冯某,因为体格魁伟,说得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由最末一名被提为第三名,并内定以某国大使馆的重要职务任用(未赴任即死去),而第一名李铁铮,却只以英国大使馆的三等秘书任用。第二届考试时,有位考生,外语口语不错,很流畅地作了5分钟演说,但被主考人淘汰。原因是这人打了一条红色领带,主考人认为他不够庄重。

“开科状元”被破格任命

据汪振国在《民国政事国民党统治时期文官考试与文官制度》中提供的资料,第一届高等考试应考者2100余人中,录取了100名;1933年第二届高等考试,分南京、北平两地举行,报名应考者共2600余人,录取了102人。1935年第三届高等文官考试,分别在南京、广州、北平、西安四个地方举行,报名应考者3450余人,录取者230余名。1936年举行第四届高等文官考试,是特开的“恩科”,是临时决定的,报名应考者1750余人,录取了121人。四届合计不过500余人。

发榜之日,考试院长戴季陶身穿传统礼服,手捧“金榜”(黄纸金字,白绢泥金特制),率领全体监试委员,徐徐来到考试院门口,由两个赞礼官接过金榜,贴在照壁。贴榜时,身后仪仗队鼓乐齐鸣,全体成员向金榜行鞠躬礼,口中念念有词,以表“为国求贤”之意。第一届高等考试原有两名最优等,分别为普通行政的朱雷章和教育行政的周邦道,而周的分数最高,应为榜首。戴季陶却属意朱雷章,因为按考试种类通常顺序普通行政排列在教育行政之前。全榜第一名,相当于状元。报名开始后,戴季陶与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商定,本届首选,为奖掖英才,将建议政府破格任命“开科状元”为监察院监察委员。此事经考选委员会委员长兼试务处长陈大齐已经通过报界公开宣布。所以朱被提任监察委员,而屈居第二名的周邦道却只是一个荐任督学。

首届“国考”状元朱雷章

第一届考试,100名合格者中竟无一女性。在放榜之际,竟有女考生在阅榜后失声痛哭。而典试委员邵元冲夫人张默君也禁不住伏案流泪。而到1933年第二届高等考试时,才有两位女性“攀登龙门”,她们是中央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陈自观,另一名是倪光琼。张默君兴高采烈地将二人接到邵公馆,赠送了两位“女状元”铜尺一对,亲书的中堂两幅。赠陈自观的中堂上绝句是:“玉堂金马倚娉婷,只眼平生为尔青”;赠倪光琼的则是:“一日声名四海知,千秋旷典重名时;秉彝毕竟同优美,漫说男儿胜女儿。”一时传为佳话。

当时许多达官阔人的公子小姐,也想取得“正途出身”的美名参加高等考试,如考试院副院长钮永建的女儿,但连试连败,名落孙山。可见录取还算公正,但也有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儿出现,第二届普通行政人员,论考试成绩,第一名应为禹振声,然而只因其夫人也姓禹,有小道消息说禹振声是亲兄妹结婚,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但是,戴季陶却根据这一传说,便主观臆断地认为禹振声“道德败坏至此,何以表率群僚”,便亲笔把朱大昌提为第一名,徐家齐提为第二名,可怜的禹振声只落得个第三名。

同样,在第二届被录取的考生中,李学灯名列前茅,原打算任用他为立法委员,但就因为颜值不高,又天生卷发,一身学生装束,高领短袖,甚不入时,戴季陶很看不惯,认为“此人类似上海小开,轻浮之气未除,尚须磨炼”,竟改变原意,将他安排进入法官训练班学习,成了一名普通学员。不久,司法部长王用实(兼考选委员会委员长)想把李学灯提到部里当秘书,但戴仍以尚须磨炼为词,加以拦阻。直到抗战胜利后,司法部又提李学灯为贵州高等法院院长,戴仍有难色,最后不得已才勉强首肯,可见其对此人成见之深。

中华民国教育部印、教育部颁发的普通考试及格证书。民国公务员考试分高等考试和普通考试两种,此外还有特种考试。普通考试招录的是高中毕业生

交通部邮政总局颁发的甲等邮务员委任状(1942年3月31日)。现存上海邮政博物馆。邮政考试属于民国公务员考试中的特种考试,在中央和地方均有举行

院长“赐名”

放榜后,考试院会择吉日颁授证书,考试及格证书印制颇精,上书及格人的姓名,下署考试院长戴传贤,盖有考试院及国民政府的玺印。戴季陶还要率领全体监试委员以及考试中榜人员,赴中山陵“谒陵”,绕陵寝一周,并致祭告词。谒陵时,规定男士必须一律着蓝长袍、黑马褂。谒陵归来后,还有专门的宴席。第一届人少,宴设待贤馆,人们称为“待贤宴”。每进菜一道,都奏古乐,因又称为“呦呦鹿鸣之宴,鼓瑟吹笙之乐”。第三届人多,宴设于明志楼。宴后各赠戴亲笔题字的《总理遗教》一套,特制香墨一锭;对各类前一、二名加赠亲书诗词的纸扇一柄。

宴后,戴季陶还要一一召见录取考生。第一届时,当戴季陶看到有一位叫屠晋,号剑痕的同学时,恻然动容,自言自语、意味深长地重复其词说:“屠晋号剑痕……”他把“屠”和“剑”字的音调读得特别重。在谈话中,戴对他说:“老弟,你这个名字杀气太重,甚为不祥!”屠晋答:“那就请院长给我另行赐名吧!”戴说:“正是,我就想这么办,但你的名已不可改了,不过今后不宜去山西工作。我想改你的号为‘希平’,就是希望和平的意思,这样可以起到相克相生的作用。”第三届的马存坤,在发榜日生了一个女孩,他又“赐”名“庆第”,并以仿古大红信笺亲笔书写相赠。

凡经考试院选拔出来的文官,在任何场合见到戴季陶时都会行鞠躬礼,尊为“先生”,戴也颇好这口。此类文官以“正统出身”而自傲,还专门成立了“中国考政学会”,“以研究考选铨叙之理论及制度为宗旨”,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进行交流,并办有刊物《考政通讯》《考政月刊》。中国考政学会以考试院系统的各种考试及格人员为对象,而以高等考试者为核心。第一届国考以后,曾组织同年会,因名称封建意味浓厚,未得立案。二届以后,大家感到联合组织的必要,揣摩戴季陶的怪癖,定名为“明志学社”,投其所好,而戴却改名为“中国考政学会”,和他早年搞的“孙文主义学会”“新亚细亚学会”鼎足而三。考政学会会员姑且可称为“考院派”,随着考试及格人员增多而逐年增加,正式履行入会手续的达5000人以上,全国各大城市均有分会。会员们最初是交流经验,到后来慢慢结党营私,隐然成了势力。国民党党内一些人也想攀附此会,申请加入,结果遭到多数会员的鄙视,谢绝“非考试生”参与。例如国民党“党务工作人员从政考试”及格人员,也曾一再申请入会,但遭到拒绝。

考政学会主要是几个“常务理监事”在活动,每年开几次理事会和一次年会,宣读几篇关于英、美、日本和中国历代考铨制度的论文,搞一次理监事选举,大吃大喝一顿。1947年冬天,常务理监事陈曼若、杨君励、李飞鹏、曹翼远、王述曾、仲肇湘、吴兴周、沈国瑾、金绍先、胡庆启、何会源等酝酿决定出版《公务员》杂志(月刊),企图逐步把考政学会发展到英国“公务员协会”一类的形式,推陈曼若为总编辑,金绍先为发行人。杂志内容主要是考铨制度以及一般政治评论性质,也反映公务员生活,发表了一些讽刺性的小品文,最后由于经费无以为继,特别是文章不合戴季陶等人的脾胃,出了大约10期便宣告停刊了。


戴季陶,考试院第一任院长

“尽先任用,遇缺即补”

录取后就是等待分配了。分配时,每人先填一份志愿书,凡名次较高者,都能按本人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分配,汪振国第一志愿填行政院,第二志愿填内政部。分配结果,这次普通行政的第一名沈乘龙分配到行政院,第二名谢嘉被分配到外交部,汪振国考了第三名,被分配到内政部。

依据国民政府于1933年公布施行、1935年和1937年再次修正公布施行的《公务员任用法》,公务员的任用不适用于政务官,只适用于事务官。政务官主要包括南京国民政府主席、五院的正副院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委员长、驻外大使、各部的政务次长、副委员长及各省政府主席等官员,政务官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用。事务官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包括秘书人员、办事员、法官和政府中、低级官员,此外还包括技术类人员和雇员。所以,公务员考试虽然是遴选人才的正途,但“考小不考大”,真正的大官是不用考的,而考取的公务员的任用只适用于中下层事务官。

按规定,凡录取的考生安排到各部门都应“尽先任用,遇缺即补”。以高等考试为例,如在考试及格以前,曾经担任两年以上的委任行政职务,即以荐任官“试署”分发任用,一时如无实缺,支荐任最低级俸3/4。不具备上项经历的,则应经过一年的学习阶段,支荐任最低级俸2/3。1931年南京市市长为魏道明,当年参加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陈壁光、李如霖等4人虽被录取,但由于没有空岗,一直到1935年4月,才有了转机。当时的南京市社会局专门打了报告给市长,请求批准任用这4人,而此时南京的市长已换成了马超俊。经马市长批准,4人分别被分配到社会局、财政局、教育局供职,正式上班是1935年,距被录取已整整过去4年时间。

这些通过考试考取的考生有自己的优势,比如文字上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头脑较有条理、反映较快;没靠山、没背景,便于使唤等。所以在一段时间之后,逐渐受到各机关的欢迎,长期不补缺的现象,逐渐减少。据金绍先回忆,20年来的高考人员,分布在中央各院部会、全国各省市政府,遍及绝大部分的行政机关和绝大部分的专业部门,一般是担任科长、荐任秘书等中级官吏,其中担任县长的有100多人,担任中央及其派出机关的高级官吏如简任秘书、参事、司长、处长、局长的约40人。有的爬到了政务官的地位。据金绍先统计,在1949年蒋介石逃离大陆以前,经“国考”录取的考生中,有一名大使(李铁铮)、二名监察委员(朱雷章、谷凤翔)、一名监察使、五名立法委员、一名高等法院院长、五名省政府的厅长和两名行政督察专员,还有一名国立大学的法学院长。

(参考资料:金绍先《戴季陶与南京国民政府的高等文官考试》;汪振国《民国政事国民党统治时期文官考试与文官制度》;仲肇湘《赶考记》;萧珊《民国首次公务员考试》;吴安宁《在民国怎样考公务员》;房列曙《民国文官制度的独特创制》;乐楚《民国公务员考试的糗事》;陈邦峰《民国时期公务员考试制度述评》;朱玉宝《民国时期的公务员考试制度》等)

1942 年时任驻伊朗公使(左五)的李铁铮,他在 1931 年国民政府首届“国考”中考了外交官领事官类考试的第一名

作者:黄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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