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婚礼——《诗经》之《桃夭》

诗三百,花有苕,果有李,叶有桑,木有乔,朝思暮嫁,南来北往。《诗经》之美,美在四季风物,美在四地民俗。《诗经》之美,美不胜收。而《诗经》之中,《桃夭》之美最是轰轰烈烈,华光溢彩。

为什么说《桃夭》之美最为浓烈?《桃夭》是公认的喜庆贺嫁诗,它代表了千百年来华夏青年梦寐以求的美好婚姻。男女之间,从照面开始,再到互通情思,再到一吻定情,青年男女一波三折,终于缔结婚约。当青年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时,爱情的旋律酝酿到最高点,澎湃、高昂的音符一齐迸发出来,汇成一支浓稠甜蜜的舞乐。单从这一点上来讲,歌颂婚礼的《桃夭》就已经美得张扬了。

《桃夭》之前,爱情前途未卜,时明时暗,时而甜蜜,时而尽是相思泪。《邶风·静女》中的少年郎,因姝人赠以彤管,乐而忘忧;但转瞬又因“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少年与姝人的爱情虽美,但酸甜交错,怎及《桃夭》尽是美满如意呢?女子守望爱情,海誓山盟,“毂则异室,死则同穴”,但一句虚无缥缈的誓言怎及《桃夭》将所有美好化为现实来得更完满呢?

《桃夭》之后,爱情破灭,问题接踵而来,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不再绚烂,只余凄美。《王风·中谷有蓷》被抛弃的妇人哀叹男子无情,夫家冷酷,但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叹一句“遇人之艰难矣!”爱情的甜蜜之美到这里一扫而光,只余凄清惨淡的凋零之美。

而《桃夭》将爱情发展过程中的阴霾一并去除,用祝福和展望充盈全诗,把爱情中的美推向巅峰,因此美得格外浓烈。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夭夭,陆德明在《论语音义》中注为“和舒貌”,即美貌,尽管颇负盛名的钱钟书先生将“夭夭”注为笑[1],意为花之姣好,但个人以为前者更符合“夭”本来的字形,取前者意更为合适。“灼灼,华盛之若火燃也。”桃花美貌如火燃,这是多么绚烂的场景啊!

在这样的绚烂美景下,“之子于归”,女子出嫁了。这里的“之子”指女子,“于”是补足音节词,“归”指女子出嫁。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家为家”,嫁于夫家,是女子的归宿,因此“归,女嫁也。”在绚烂的桃花中,女子归于夫家,嫁给自己的如意郎君,喜庆而美丽。桃花开过,果实累累[2],枝茂叶沃[3],由“华”而“实”而“叶”,女子也由“宜其室家”,而“宜其家室”,而“宜其家人”,层层递进不仅使喜庆的气氛渐次展开,而且预示着小家庭未来的美满和幸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追求。室家、家室,夫妇和也。家人,则不止夫妇相和,而一家之人皆相宜矣。

夫妇琴瑟和鸣,家庭互敬互爱,是多么美满的事情啊!女子的婚礼绚烂,婚后更是如意美满,这不是梦中婚礼,又是什么呢?

《桃夭》之中,不仅夫妇婚礼如梦如幻,而且他们的未来光明而美好,没有一丝不如意之处,面面俱到,完美到极致的《桃夭》美得最为浓烈。正因如此,与桃花有关的东西,往往寓意爱情,桃花狂发,男女情发。

注释:

[1]李商隐《即目》有云“夭桃唯是笑”。

[2]即“有蕡其实”。

[3]即“其叶蓁蓁”。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9年18期     吕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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