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商告御状:贸易纠纷背后的大国较量

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秋,清军彻底平息了新疆地区的武装分裂叛乱,维护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捷音传来,乾隆帝感慨万千。因为算上两年前的平定准噶尔之役,这场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西陲平叛战争,足足打了七十年之久,胜利果实可谓来之不易。毫无疑问,这段时间乾隆帝的主要精力当然在西北战事方面,这是他心中的头等大事。然而就在这一年夏天,一位远道而来的英国商人向乾隆帝告起了御状。当时谁都没有想到,这起看似普通的涉外案件,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边疆的战争,它的背后实质是中英两个大国之间的一场较量。

洋商叩阙

乾隆二十四年农历五月三十日这天,浙江定海的海面上飘来了一艘船,当地驻防清军立即上前盘查。原来这是一艘英国商船,船主James不但会说汉语,还有个中文名字叫洪任辉。其船上共有十二人,携有不少枪支弹药,没有其他货物。据洪任辉交代,他开船来此的目的是想到宁波做生意,货物与钱财都在后面的大船上。浙江官员告诉洪任辉,按照天朝法律,外国商人只能在广州贸易,命令他们火速返航,不得在浙江停留片刻。无奈之下,洪任辉只好答应离开。临行之际,洪任辉拿出一纸汉文诉状,请他们代为转交当地政府,否则他仍旧要到宁波告状。当地官员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是看到洪任辉态度坚决,为了哄他速回广东,只好接下了诉状,洪任辉遂即开船离开。

不过,浙江官员万万没有想到,洪任辉并没有老老实实返回广东,而是扬帆北上告起了御状。六月二十四日,洪任辉驾船抵达天津大沽海岸,清军发现后立即前往盘查。洪任辉告诉清军他是来伸冤的,请求清军把他带到天津府衙。经过天津地方官审讯,洪任辉终于详细道出了他此行的目的。“我系英吉利国四品官,在广东、澳门做买卖,因行市黎光华欠我本银五万余两不还,曾在官差衙门告过状不准,又在总督衙门告状也不准,又曾到浙江宁波海口呈诉也不准,今奉本国公班衙派我来天津,要上京师伸冤。”在洪任辉的诉状内,详细指控了广东粤海关的七项罪名,主要有敲诈勒索、不准外商依旧例禀见、不准外商追讨欠款、对日用品苛刻征税、乱设保商等。

天津官员将审讯结果和洪任辉诉状一并上报直隶总督方观承。方观承丝毫不敢怠慢,赶忙上奏乾隆帝,并表达了希望皇帝能够彻查此案的意愿。他认为洪任辉是英国人,其诉状中所指控的广东官府各项贪腐罪名,虽然只是一面之词,但是考虑他们是远隔重洋来京城申诉,谅其也不敢凭空诬告。乾隆帝览奏后,认为“事涉外夷,关系国体,务须彻底根究,以彰天朝宪典”。他专门派出钦差大臣赴广东会同两广总督查办粤海关监督李永标,指示“李永标如果款迹属实,即应在彼正法……毋得稍存偏徇之见,为息事之举”。他还特别下旨警告两广总督李侍尧,“若有稍为李永标之心,是自取罪戾也”。

重典惩贪

在乾隆皇帝的严旨之下,案情很快便有了进展。两广总督李侍尧近水楼台,先对李永标进行了审讯,很快向乾隆帝作了初步汇报。同为广东官员,李侍尧尽量为李永标开脱。他说:“外国商人每年到广州贸易,由于停留时间短暂,又无法判断货物销售的速度,不得不把货物交给中国商行代售。华商无力垫付货款,只好赊欠,外商由于急于回国,也乐意赊账。这些年商户们生意难做,难免发生不能及时还账的纠纷,引发洋商不满。去年华商黎光华病故,他的商行内存有外国货物。李永标因为黎光华拖欠官府债务,将其产业查封,洋商担心自己的欠款无法索回,便四处告状。至于洪任辉指控李永标盘剥外商之事并非实情,倒是他的家人有盘剥等不法行为。”不过,李侍尧也为自己留有余地,他表示李永标难免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还要等钦差大臣抵粤后详查再行定论。

览奏之后,乾隆帝一眼看穿了其中把戏。他不等钦差大臣的汇报,便下旨查抄李永标的家产。乾隆帝的理由非常充分,他说:“李永标平日之不能遵守榷政,徇纵滋弊,已属显然……可以寻常失察家人之罪为之开脱乎?……惟当执法惩治司事之人以明宪典,断不得迁就含糊草草完局。”不久,钦差大臣的审理奏折送达北京。他们认为李永标虽然没有直接盘剥洋商,却严重渎职,致使家人和地方官吏对于外商犯下敲诈勒索等大量贪腐罪行。对于洪任辉指控其他事项,则基本予以驳回。据此,清廷对此案作出了以下裁决:李永标被判枷号六十日、鞭一百、解部发落;其主要涉案家人处杖刑并发配边疆为军奴;五名县级以上官吏交部议处;所有涉案书吏、巡役人等全部革职,所收赃款充公;其余水手、炮台兵丁等一百余人受到了杖责的处罚。同时,整顿广东商行,归还外商欠款。客观来说,此判决可圈可点,既重典惩治了贪腐官员,又照顾了外商合法权益,清廷显然没有过分袒护本国官吏。

案中生案

依照法律程序,此案可以结案了,但是乾隆帝却不这么认为。他对洪任辉的诉状产生了极大怀疑,断定其行文用语十分老练,绝非外国人能为之,肯定有中国人代为捉刀,并为其出谋划策。当时,清廷重刑打击外国人与内地人私下接触等行为,认为这会严重威胁国家安全。乾隆帝下令彻查此事,不久便有所收获。首先,四川人刘亚匾曾教外国人读书识字,还为洪任辉代写诉状;其次,目前居住在南洋雅加达的福建人林怀也曾为洪任辉代写诉状,而且据说这个林怀已经在南洋居住了三代,早已剪辫。览奏之后,乾隆帝作出了如下判决:刘亚匾被当众处死,并且“不得以杖毙完结”。福建人林怀由于身在南洋,一时无法捕获,乾隆帝指示“其家属如有尚留内地者,一面密拘齐确讯,并将该犯设法招回治罪”。

紧接着,乾隆帝对福建地方政府一通训斥:“内地民人私越外洋,例有严禁,林怀原籍闽人,从前何时潜往该国,而地方官并无觉察,且称在彼已住三辈,蓄留头发作为鬼子,尤堪骇异。”他要求当地政府拿出具体治理措施上奏,“务使沿海刁民不敢覆蹈故辄”。在处理完中国人之后,乾隆帝又对洪任辉作了处罚。他在谕旨中说:“你之前状告粤海关的案件,朝廷已秉公处理。当时你违法四处乱告状,姑且念你外人无知,也就不予追究。现在已经审理出你竟与内地奸民相互勾结,甚至妄想朝廷违法另开海口通商,这于情于理难以宽贷。依照法律,就算罪不至死,也得发配边疆。考虑到你是外国人,也不便发配天朝边疆,姑且从宽将你在澳门圈禁三年,期满后驱逐回国,不许逗留生事。内地物产富饶,岂需远洋些微不急之货?”从这些处罚不难看出,乾隆帝对此事的重视程度远超李永标之案。

大国较量

在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罚之后,乾隆君臣对本案也进行了一些反思,看出了洪任辉控告粤海关背后企图让清廷多开通商口岸之目的。两广总督李侍尧认为,这都是外商受到内地奸民教唆的恶果。有鉴于此,李侍尧主张通过立法来“防患于未萌”。他向乾隆帝提出了一件详细的法律草案,主要包括五项内容:禁止夷商在省住冬;夷人到粤宜令寓居行商,由其管束稽查;禁止借领外夷资本及雇佣汉人役使;禁止外夷雇人传递信息;夷船泊处请酌拔营员弹压稽查。乾隆帝准其所奏,下旨颁行全国,这便是著名的《防范外夷规条》。从此,清廷闭关锁国的国策通过专门立法的方式得到进一步巩固。

这一年,乾隆皇帝五十岁,正处在人生执政能力与身体精力的巅峰状态。自信的他哪里会想到,这个洪任辉其实是英国殖民急先锋东印度公司的职员。当时,英国殖民者极度渴望打开中国市场,而清廷只在广州一口通商的政策与他们的经济利益产生严重冲突。为此他们不断派人前往中国沿海各省企图开辟新市场,洪任辉告御状案就是这一系列举动中的一环。这是一场真正的大国较量,而不是一起普通的贸易纠纷。遗憾的是,乾隆君臣虽然看穿了英国企图通商之目的,却没有再往前走一步去了解这个当时已经蒸蒸日上的新兴帝国。

三十多年以后,人们耳熟能详的英国马戛尔尼使团访华,再次向清廷表达了开辟通商的强烈意愿,乾隆帝又一次拒绝其全部请求。从乾隆帝对英王的答复中不难看出,他依然延续了当年处理洪任辉案时的既有思维定式。当时的乾隆帝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老人,早已没有了昔日的“事业心”。在这次大国较量中,他通过严刑峻法来阻碍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交流,通过立法来巩固既有的闭关锁国政策。历史无情地证明,《防范外夷规条》终究没能挡住英国人企图打开中国市场的坚船利炮,却极大地阻碍了中国人追赶世界进步潮流的脚步,留下了法律史上的一段惨痛教训。

来源:《检察风云》2020年05期     宋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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