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啤酒想到康有为

慕尼黑啤酒与中国的缘分,跟康有为有关。

康有为是在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期间仓皇出逃的。他若不出逃,被慈禧的人抓着肯定比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遭杀害的情况更惨。他先是逃往日本,从此亡命海外十五年。其间又游历了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匈牙利、瑞典、丹麦、瑞士等十一国,著成《欧洲十一国游记》,记其欧土见闻。康有为的游记,目枥之际,莫不毕载,西洋诸国的皇制礼仪、政教国体、工艺制造、民俗风情、名胜古迹等靡不兼录。他自诩为神农,要尝欧土之百草,“考其性质色味,别其良楛,察其宜否,制以为方,采以为药”;又自膺为庖人,愿烹饪列国之美食,让“同胞坐食之”。康有为游历到德国东南部拜恩州的首府慕尼黑时,对这座盛产啤酒的城市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至他染上了喝“慕啤”的嗜好。

1904年6月,康有为一行由瑞士辗转于德国境内。溷迹间,他自言“九至柏林,四极其联邦,频贯穿其数十都邑”,可见他对德国的考察十分细致。以他的见解,“英国虽为欧土先驱,而以今论之,则一切以德国为冠”。他称德国为“政治第一,武备第一……宫室第一,乃至相好第一,音乐第一,乃至全国山水之秀绿亦第一”。他走访过联邦议院,感到那里“政治清肃”;他参观过克虏伯制造厂,赞其工业制造精湛高端,可称雄欧美;他游览过阿尔卑斯山和莱茵河,称其风景曼妙,世所罕见……这都是康有为未曾有过的旅行感知。所以,他认为这个后来居上的强盛国度,应该是当时中国要认真学习并予以效仿的楷模。在他眼中,德国的优渥之处很多,而在餐饮方面最为诱引他的,则是蜚声欧美的“猫匿”(Muhchen),即慕尼黑啤酒。对此,他写道:

猫匿之啤酒名天下,吾遍饮欧美各国之啤酒矣,皆略有苦味,不宜于喉胃,惟猫匿之啤酒入喉如甘露,沁人心脾,别有趣味。德国人无有不饮啤酒者,其饮啤之玻杯奇大如碗,圆径三四寸,有高八寸而圆径二寸,初视骇人,全欧美所无也。

那时在中国,国人对啤酒还很陌生。康有为见惯了人们饮“南黄北白”,酒盅一般都如牛眼大小,黄酒盅虽然大些,那也大不过茶盅。作为初涉西方餐饮的中国传统文化人,刚一接触这种迥异于中国品味的酒类,见德国人手持大玻璃杯如鲸吸牛饮状,哪能不感到愕诧。他自称平生酒不沾唇,但为考察西方“六艺”,每到一国,餐饮之时免不了要与啤酒“低头不见抬头见”,因其味略苦,也就浅尝辄止。但在慕尼黑品尝到地道的啤酒后,却餐餐必饮于斯,连续半个月下来,竟然难以忘怀。此后,他餐餐不离“慕啤”,不一饮之则喉格格索然,足见“慕啤”之魅力。

那时的慕尼黑,已经有许多古老而有名的大啤酒厂,包括闻名世界的奥古斯汀、哈克尔、霍夫勃劳豪斯、吕文等。街衢上随处可见巨幅的啤酒广告。慕尼黑人喝啤酒就像中国人喝茶一样,平时家里都存有整箱的啤酒。街头巷尾的啤酒店也比比皆是。康有为也常去那里,喝“慕啤”喝上了瘾。他不吝溢美之词,赞其“真为天下第一”。盍兴喝去,又作诗咏之:“啤酒尤传免恨名,创于湃认路易倾。吾曾入饮王酒店,三千人醉饮如鲸。”诗后还有注释:“吾性不饮酒,德食店不饮者多出一擘,故吾饮啤酒尤爱免恨啤,免恨英音读猫匿。此酒创于湃认王,路易德音呼王为倾。有王酒店,吾饮焉,大容三千人,沉湎常满饮者,玻璃杯大如斗,然德人之肥泽由啤酒,醉不害事,亦饮中之佳品也。”(康有为遗稿《万木草堂诗集》)这是说,他本不饮酒,去餐厅就餐的德国人也是有一成不饮酒的。后来,他爱饮“免恨牌”的啤酒,“免恨”在英语中读为“猫匿”,也就是慕尼黑啤酒。此酒原产地是“湃认”,即德国的拜恩州(Freistaa Barern);“路易倾”是指“路易”,德语呼王为倾,即LudwigK觟nig;“王酒店”是指经售“慕啤”的啤酒店。康有为曾去那里坐饮,见有三千人端着大玻璃杯豪饮,就想到德国人习饮“慕啤”,“酒不害事”,故多有肥胖者(注:啤酒是“液体面包”,如不节制饮之岂有不胖之理)。其实,康有为在此诗中所描绘的是慕尼黑啤酒节的盛况。

慕尼黑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巴巴罗萨王朝统治时期就已是繁华的小镇。当时爱尔兰僧侣曾在这里传教,人们便称其为“僧侣之地”,德语即读“慕尼黑”。慕尼黑啤酒节则起源于1810年10月17日。这天,路德维希一世的王子和萨克森·希尔德堡豪森的一位公主特丽莎举行婚礼,老国王马克斯·约瑟夫在慕尼黑郊外举办了盛大的赛马活动。活动前,啤酒商和啤酒店闻风而动,纷纷在场地间搭设摊位,届时销售“慕啤”,还配有香肠、汉堡包等,人们一边看赛马,一边还能尽情欢快畅饮。结果,这种促销“慕啤”的方式十分成功,使商家盈利,饮者尽兴。之后,每年此日,慕尼黑市民都自发地在这里狂饮一次,初谓“十月节”,以至久而成俗,皇室婚典的盛况逐渐被湮没在啤酒的泡沫中,“十月节”就演绎成“啤酒节”。康有为来这里时,啤酒节已有九十四年的历史,昔日郊外的赛马场已经扩展为市区,啤酒节活动的场地为“特丽莎广场”(以当年新婚公主的名字命名)。而康有为“曾入饮王酒店”,其实是一处以帐篷搭建的饮啤之所。据资料记载,大帐篷里摆着红漆桌凳,中央是舞台。乐队演奏爵士乐、华尔兹舞曲或德国民歌,人们或手拉手地边歌边舞,或聚在一起开怀畅饮。穿民族服装的小商贩在场内穿来穿去,高声叫卖。这一天,德国人自我放纵变成了群体公约,变成了连最刻板的人也不反对的特殊机遇。这一天,就是酒醉失态者将陌生的女人拥抱亲吻得满脸油腻,也与道德品质无涉。这如何不使康有为感到愕诧。为此,他还考察了德国啤酒的产量和德国人饮啤酒的状况:

德人以好啤酒名,制麦酒亦最有名,酒场二万五千,岁酿二千四百万樽,费麦九十六万吨,每吨可造酒二十五樽……平均每人饮二十加仑,天下皆谓德人好酒。

这里,康有为已经注意到德国啤酒之所以能饮誉欧洲,风靡千家万户,原因是“慕啤”造俗,因而厂家颇多,制造工艺先进,并能机械化生产,且有酿造的科学配方。所以,“慕啤”就成为德国一种重要的人文景观。在康有为看来,“慕啤”现象显示出高度工业化文明,有着德国文化的慕尼黑面孔,已成为象征德国富裕形象的一个耐人寻味的民生符号。

康有为不仅遍饮过欧洲诸国啤酒,也尝过英国威士忌(他写为“尾士竭”)、法国香槟酒和葡萄酒等,对法国酒业和葡萄酒的产量也作过考察。他认为酒虽佳美,饮时宜适度,过量饮酒对身体有害,也会破坏社会文明。因而,他多次抨击过欧美诸国酗酒成风的陋习:

今欧人无不好饮者,德、法尤甚,客店食桌中无有无酒盏者。

……

虽俭于食而嗜饮酒,德、法、美尤甚,四十余足多肿,已难作工,五十后无所归,遂入院(注:医院),以为俗焉。

……

吾观欧美人醉酒之风,夜卧于道而哗于市,归殴其妻,而争杀开枪致死者比比也,阅报者日见之不鲜。所经小市大衢,卖酒店相望,竟日作工,所入尽付酒家,而导淫演杀,与酒为邻。若此败风,惟吾国无之,欧美皆然,但法人为尤甚耳。盖吾国酒俗为过去世矣。不知者开口媚欧美人为文明,诚入卖酒垆,观其乱状,与我孰与文明哉?

正因为酗酒无德会产生种种不良后果,康有为就警示国人,“慕啤”虽佳,饮时也需自律,不可放纵;并说中国作为礼仪之邦,早在西周初期就有对酗酒治罪的法令,其法令规定甚至可与道光期间惩治吸食鸦片者一样严厉。所以,他呼吁国人要比德人更懂得饮酒要有理性和节制的道理。康有为的这番叙述,反映了他对“慕啤”的“爱恨交织”,也反映了他作为近代全球范围内工业化浪潮的早期体验者,在潜意识中对西方物质文明既向往又嫌厌的复杂心态。

“慕啤”何时流布中国并有了“啤酒”这个Bier的德语译音?1915年(民国四年)初版的《辞源》中,尚无“啤酒”之词。这说明,“啤酒”在那时还是个正在发展或不固定的词目,所以未被《辞源》收入。但在康有为的《欧洲十一国游记》中,已率先使用了“啤酒”一词。康有为于1913年回国,此书后在中国出版。以这位光绪进士在当时中国思想文化界的影响,他的“啤酒”之谓不能不对后来辞书典籍收录“啤酒”一词起到某种媒介的作用。

康有为生前游踪四海,学贯中西,其思想学识可谓丰博而驳杂。他的海外游记中关于食俎的记述往往被读者忽视,而他与“慕啤”结缘也未被人们所注意。然而,作为舶来品的啤酒,后来逐渐被国人接受和喜好,在传入的过程中与康有为游记和他对“慕啤”的嗜好性宣扬都不无关联。康圣人的政治主张虽然不符时代潮流,但其嗜“慕啤”所引冒出来的泡沫,在国内还是能泛起一定的效应。

来源:《书屋》2018年08期     吴正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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