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简儒家乐教思想探赜

诚如王国维所云:“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郭店简文的发布,轰动一时,推动学界简牍研究热潮。郭店简中的儒家文献早于《孟子》而成书,其所反映的是孔子之后、孟子之前的重要儒家思想,是我们考察孔、孟儒学思想的“纽带”。其中的乐论部分,为我们厘清孔、孟之间乐教思想的发展脉络提供了新的一手材料,在先秦儒家乐教史上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

倡正声雅乐而“恶郑声”,重申孔子“乐尚雅”的文化立场。孔子深刻地认识到“乐之崩坏”所造成的历史断裂,他删诗正乐,对《诗经》“三百五篇……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将雅乐视为关涉人们精神与情感内容的生命形式,重建雅乐文化与生活的联系,开启了神权解放后音乐的人文转化。《论语·卫灵公》篇载:“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这里,孔子态度鲜明,他大力倡导尽善尽美的传统《韶》《武》雅乐而拒斥郑卫之音,甚至公开表示“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并呼吁人们放绝之。究其原因,乃在于“郑声淫”,其声音特征表现为“五者(指五音)皆乱,迭相陵”,“慢易以犯节”,以至于“其细已甚,民弗堪也”。质言之,郑卫之音毫无节制,既不合音律,有违中正平和,又易于使人心志摇荡。

郭店儒简完全认同孔子,主张“郑卫之乐,则非其声而从之也”。在郭店儒简看来,音乐本于情性,亦需义理道德的护持,“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其中,“知情者能出之”是指音乐在“发乎情”的过程中,必须守正其道德情感,使内在情感有节度地表显于外。因为人的情感易于受外在环境的影响,如果情志被欲望所牵引,其音声表达则易于偏离美和善的历程而流于世俗;而“知义者能入之”则是从乐教接受的角度而言的,对于雅乐,“君子美其情,贵其义,善其节”,即在“体其义而节度之”的前提下,使之发挥感化人心的教化功能。孔子能近取譬,将郑声比于佞人,实已点示出二者的迷惑性。所以,郭店儒简认为,“乐,服德者之所乐也”。对于郑声俗乐要保持正确的价值判断力,要知情、知义,否则将陷入盲从的泥淖。同时,郭店儒简亦崇尚“古乐”,指出“凡古乐动心,益乐动指,皆教其人者也。《赉》《武》乐取;《韶》《夏》乐情”,认为以《韶》《夏》《武》等“古乐”“益乐”而“教其人”,能够“动心”“动指”并感发人的道德情感,达到陶冶性情的目的。“观《赉》《武》,则齐如也斯作。观《韶》《夏》,则勉如也斯敛。”《赉》《武》之乐曲调风格激昂规正,故能起志奋作;《韶》《夏》之音乐曲调涵德宽柔,励志成德,能收敛人的狂放之情。所以儒家认为,在乐文化特别是雅乐的创制过程中贯注一种重古、重质甚而复古的历史意识,才能避免传统古乐文明发展的抽象化、形式化趋向,从而达成情文的统一和连续性的完满实现。

即情显性,由道顺情而乐教。黑格尔说:“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的是心情。”其看法与郭店儒简若合符节。在同为战国时代的上博简《孔子诗论》中,孔子论“乐”主张“乐亡隐情”,意思是说音乐不会隐藏情感的表露。这种说法可与《论语·阳货》篇“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互证,说明音乐不能仅关注钟鼓之类的外在形式,而应注重音乐背后人的情感诉求与表达。这一点在郭店儒简,尤其是《性自命出》篇说得最为明白、系统。如文所言,“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构建了“情→性→命→天”的性情生成模式。这里,性上承天、下启情,居于中间重要环节,是情的发生根据。后文“凡性为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声,弗扣不鸣”,表明人性虽内在不可见,但在外物的影响下,应物而表显于外,这就是情。类似表述还有“好恶,性也”,是说好恶存乎内谓之性,物诱而发乎外谓之情。故音乐教化,实即情显性,是针对表显于外的情而实施的。因为“凡人虽有性,心亡奠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由于人之初生,“心无定志”,其未来的发展有待于后天的环境条件而习得。如简文所云:“习也者,有以习其性也。”“凡性,或动之,或逆之,或交之,或厉之,或出之,或养之,或长之。”这里,由“动”而“长”,所呈现的是一系列对人性的磨砺与陶冶工夫。人“闻歌谣,则陶如也斯奋。听琴瑟之声,则齐如也斯叹”。所以,必须对人之情性进行正面的引导。而音乐之所以能教化人心,是因为“其声变,则〔其心变〕。其心变,则其声亦然”,在主客互动、情景交融的多元世界里,情感是最为亲切且永恒的沟通桥梁。一方面,“乐由中出”,声由心生,是人真实情感的表达,所以其“出”必然无伪而信;另一方面,对于受众而言,耳濡目染之下必然会与这种直情而发的音乐产生共鸣,深“入”人心。“凡声,其出于情也信,然后其入拨人之心也厚。”在此“出入”之际,“圣人……体其义而节度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后复以教”。

为何要“理其情然后复以教”?结合上文“道始于情”可知,道者导也,故乐教须一本于情,方能达其功。由于情可经性、命而上溯于天,故人性之本有亦为天之大常。所以简文说:“天降大常,以理人伦。”其实质就是要求人们顺应人之情性而施以人伦教化。《成之闻之》篇说:“苟不从其由,不反其本,虽强之弗入矣。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是以民可敬导也,而不可掩也;可御也,而不可牵也”,强调君子教化需“从其所由”的自然展开,而不可施以掩、牵之类有违人性的强制措施,否则,“民之从之也难”。此语深契孔子“由之”而乐教的深意。《尊德义》篇也说“民可使道之,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不可强也”,其与《论语·泰伯》章“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互相发明,盖“圣人设教,非不欲人家喻户晓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尔”。因为就普通百姓而言,其对于礼乐之文,“由其道”而从之相对容易,而要他们去认知礼乐背后的所以然之道,则相对困难得多。郭店儒简对此深有洞察,说“凡学者求其心为难,从其所为,近得之矣,不如以乐之速也”。正是有见于“求其心为难”这种“使知之”的勉强,而音乐在教化上则优势尽显,故其主张以“简易”的乐教涵咏性情,从而推广民教。

金声玉振,乐以进德成圣。孔子接续斯文,对包括音乐在内的传统文化经典做了系统的整理,倡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将“乐”视为教化成人、成圣的阶梯。在孔子看来,雅乐正声随风流转,润物无声,故可日新进德,化民成俗,使天下归于治道。孔子这一思想,在郭店儒简中得到全面继承。《尊德义》篇云:“为古率民向方者,唯德可。……德者,且莫大乎礼乐焉。”这里,在民众尚“心无定志”的蒙昧状态下,君子施教应集中于德性的提升。而就德之载体而言,唯礼乐最为妥当。礼、乐并举,无所偏倚,即在于对整全人性的塑就。但是,比较而言,“教以礼,则民果以劲。教以乐,则民弗德争将”,乐教更易于培养民之德性。如是,王道教化“先之以德,则民进善焉”。可见,郭店儒简对乐教与人的情感之关系的论述应归于人伦道德之建立,“其居次也久,其反善复始也慎,其出入也顺,始其德也”,只要长期、反复地浸润于雅乐之下,就能使学者“返善复始”而速“求其心”,并“养心于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于心中油然而内生出仁、义、忠、信等诸种美德,此即所谓“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这种德性可当下体认,“实有诸己”,且诚中形外,“形於中,发於色,其诚也固矣,民孰弗信”,表现为内外一体、身心合一的圆善。

在此基础上,郭店儒简进一步对善与德作一区别,认为仁义礼智四行之和为“人道”、为善,可以“智”德来概括;仁义礼智圣五行之和为“天道”,可以“圣”德来概括。如其文曰:“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意即只有“圣”才能兼备五行而成德,进而领悟天道。这种体悟,需借助与乐共通的“圣”来证显之,故郭店儒简以“金声玉振”来比喻圣德之成就,说:“〔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也。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有与〕终也。金声而玉振之,有德也。金声,善也。玉音,圣也。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唯有德者,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从表面看来,这里是以“金声玉振”来表达“乐”的始和成,实则是以之比喻“善”与“德”两个不同层次的道德水平,其中“德”与天道相通,为最高境界。先秦雅乐,又称“金石之乐”,其在演奏过程中,以金石节制乐之始终,在审美上注重音声的节奏感。而“玉”乃天地精气的结晶,是石中之精华,故“古者行礼以玉”,作为人神心灵沟通的中介,象征着礼毕乐成,上达天道而升进至圣域。这可能就是郭店儒简圣德说所本。同时,德性充满的雅乐,“其流体也,机然忘塞”,以其流动无碍的感通性、敞开性,使“德之流行,速于置邮传命”,所以“古之君子其求诸己也深”。如是,人之超越性价值,乃由人自身德性的充实而实现,亦即孔子“成于乐”之应有之义。

总之,郭店儒简认为,“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故其始终重视人伦教化,尤其看重乐教在成德成圣方面的天然优势,主张即情显性,顺性由道而教,并通过“返善复始”的内省功夫“生德于中”。此种内生德性真实无伪,“实有诸己”,强化了儒家乐教的内转方向,其所透显的理与道,于个体道德人格的完成和亲切实证中,敞开为一个“美善相乐”的圣人境域。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08-16    雷永强;王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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