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何以为经(一)——诗经之“经”

作为一部民族典籍,《诗经》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几千年间它从一部文学作品集(诗歌集),逐步走向了不可动摇的“经”,地位变得十分显赫。这种完成和蜕变是一个缓慢的、自然而然的过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到了现代,它更多的还是被当作一部文学作品集来对待。毋庸讳言,直到今天,它在人们心目中仍然超越了一般文学作品的意义,仍以不可置疑的“经”的神圣和崇高,左右着人们的审美。如果就文学的意义来说,“诗三百”的主体应该是《风》,而《风》是率性大胆、泼辣放肆的民间咏唱。那么可以设问和想象,一部充满野性的民歌何以登上大雅之堂,并最终为庙堂所接受,进而又成为神圣的“经”?

《诗经》是中国文学的源头,更是后代诗歌创作之滥觞,那么“诗”何以为“经”?又是从何时为“经”?大约从战国末期,“诗三百”开始被广泛引用,到了汉代,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诗经》开始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五经》之首。

关于这三百首的形成过程,最早载于《史记》的有“孔子删诗说”,说由孔子将许多重复的诗篇去掉,删削订正,最后留下了这样的版本。王充《论衡·正说》大致沿袭了《史记》的说法,说“孔子删去重复,正而存三百篇”。事实上在后来的经学研究中,孔子删诗说并没有得到确认。但孔子在当年就认识到了《诗》的重要价值,花了很大力气去编纂修订,这应该是确切的。在这个过程中,孔子做的最重要的工作可能是“乐正”,即把词曲加以谐配调整,使之各有归属:“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

暮年,孔子自卫国返回鲁国之后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编订《诗经》。但他是否真如司马迁所说,删削大量篇章之后才形成现在的三百零五篇,一直被人质疑。古今学者的主要观点认为孔子并没有删减篇章,只是加以订正,其重点工作还在于“乐正”。因为实际上《诗经》的所有篇章都是用来歌唱的,当时都有固定的乐调和演奏程式,也正是这其中贯彻了宫廷的政治和礼法。词与曲是一体的,这些文字没有“乐”相谐配,其“经”的价值和意义便会大打折扣。不同程式和调式中所含纳的诗句,才会彰显出强大的礼法精神,携带着明确的庙堂规制。也就是从这个意义上,孔子才更为重视《诗经》的传播和应用。孔子“乐正”的目的,即为了让“三百”篇各归其位,让每一章都能恢复至周代礼乐的规范,使整个社会的政治与教化变得有章可循。孔子的工作为了“取可施於礼仪”(《孔子世空》),把诗经变成了仪式文本。之所以要正乐,也和当时的“郑声淫”有关系,郑声扰乱了雅乐,而诗经所配的主要应是雅乐。

如此一来,《诗经》便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总集了,而是深刻地参与了当时的社会政治及文化生活,长期影响和作用于一种伦理秩序,让整个社会纳于“诗教”的主旋律下。可以说,孔子对于“诗”逐步演变为“经”的路径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诗三百”的许多部分显然已经逐步与“乐”脱节和分离,即“乐坏”。而“乐”的丧失和移位,必定导致了“诗”的不能归位,造成了礼法上十分混乱的局面。这样,“诗”作为“经”的价值也就大部分失去。《风》《雅》《颂》如果仅仅是在文辞、内容和风格上差异明显,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还远不足以构成强大的规范和制约。我们可以设想,在规制严格的乐曲和演奏程序中唱出来的诗,与今天只能用来诵读的诗,二者的区别显然是巨大的。在反复咏唱的旋律中,礼仪规范的约束,潜移默化的熏陶,美的沉浸与陶醉,一切正可以相互交织。这样的一种能量,从我们时下所熟诵的诗句中弥漫挥发出来,该具有何等强大的教化作用。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们才能够明白“诗三百”为什么一点点变成了“经”。离开这样一个政治和礼法的基点,也就无法想象《诗经》数千年来形成的不可动摇的神圣地位、路径以及神秘感从何而来。

时至今日,我们面对的只是一些长长短短的句子,“诗”与“乐”早已剥离,所以也就无从感受那种演奏的盛大场面、那种心潮澎湃的震慑力量。我们视野中只是简单而僵直的文字,不是歌之咏之舞之蹈之的和鸣共振。离开了那种气氛的笼罩,也就失去了另一番审美效果,它未能诉诸听觉,也没有视觉的盛宴,几乎完全依赖文字符号的想象和还原。我们会不自觉地将这些拗口的诗章与现代文字的一般功能混为一谈,而且还会在磕磕绊绊的阅读中,产生或多或少的不适感。这种不适感会影响审美,让我们进一步疏远和忽略它的内质。我们甚至要设想,对于《诗经》最好的理解方法,莫过于还其以“乐”,无“乐”之诗就是枯萎的诗、僵固的诗、降格以求的诗、难以抵达的诗。

若要走进《诗经》这部原典,就要随着它的乐声,伴着铿锵有力的节奏,或者是温婉动人的咏唱,踏入堂奥,领略或深沉或辉煌之美,感受它不可思议的力量。

站在今天的角度回望三千多年前,由西周统治者的施政理念再到文化风习,更有对于“诗乐”的推崇与借重,会多多少少令我们感到一些诧异。庙堂人物整天纠缠于官场机心、权力角逐、军事征讨,怎么会如此关注和痴迷于这些歌吟。尤其是“风诗”中的民谣俚曲,它们竟占去了三百篇中的半壁江山,而这些内容又远非庄严凝重。就是这一切,与他们的文功武治和日常生活相依相伴,甚至可以说须臾未曾脱离,其中肯定大有深意在。当年他们依靠这些演奏和歌咏开辟出一条道路,它一直向前延伸,就是对整个社会礼法和政治秩序加以匡束和固定。它的自然孕化和遵循功用合而为一,就有了重大的意义。孔子对《诗经》有过无与伦比的赞叹,评价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这番著名的概括之中尽管包含了审美的元素,但更多的还是将其看成了整个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精神指标,看成了典范。

《诗经》是一部凝固和蕴含了西周道德礼法、思想规范的典籍,具有强大的政治伦理性,它在孔子眼里是不可逾越的。今天看来,特别是《国风》里的许多诗篇,充满着旺盛的激情和野性的躁动,那恣意放肆的生命产生出巨大的感染力,唤起多少浪漫的想象:我们从中几乎感觉不到对人性的刻板束缚,也几乎没有什么准则、礼法和不可逾越的禁忌,相反却是一种极为开放和自由的生命嚎唱。在这里,审美的本质凸显在我们面前,而那种礼仪的恪守、“经”的社会与道德元素,却几乎被完全淡化。

这是就单纯的文字而言的,如果换一个视角,将这些诗句伴以乐曲赋予调性,严格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去演奏,那又是另一番景象了。这时或许会多少忽略辞章之美,其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被覆盖:它已经被配置和镶嵌了更为外向和突出的形式,这就是歌咏和旋律,还有表演。固定的场合,固定的曲调,固定的程式,它们多少淹没了歌词内容的原色与具象、挥发和生长,溢满了整个空间。事实是,这种强大的形式有力地超越并涵盖了文辞的内容。

从春秋后期到战国、秦汉以降,直至现在,几乎所有对《诗经》的认识都是建立在脱离咏唱和声音的基础之上。“诗”与“乐”的分离是一个重大的事件,人们面对的是赤裸的文辞,这样的研究,必然会在“诗”与“经”这两个方面都受到局限,甚至造成一定程度的误解。孔子所订之“乐”后来已经散失,这里的最大损失还不是丢了一部《乐经》,而是《诗经》的形只影单:二者的脱节与分离,使“经”的一个重要部分丧失了。从一种文体的源头上讲,“诗歌”这个词汇的连缀,只说明所有诗词最早都源于歌唱,诗词离开吟咏的调性才变成了纯粹的文字,发展到今天就是所谓的“自由诗”和“现代诗”。它们缺少了一种程式和声音的辅助,摆脱了音乐的笼罩和约束,成为单纯的文字符号,变得贫瘠而孤独。也正因为如此,现代诗必然要一再膨胀和强化自身,要寻找离开音乐之后的独立途径,让干枯的词汇本身滋生出某种乐性。于是它们变得越来越绵长和复杂,也更加起伏婉转。

在现代,我们将歌唱和书写分成了两个世界,除去专门的所谓“歌词”,更多的文字是独自生存的。而在“诗”的时代,文字与声音是共生共长且一起呈现的,离开这样的情与境去咀嚼文字,思路也就立刻变得狭窄了。缺少声音伴奏,强大的想象力与挥发力、浪漫和昂扬,也一块儿被丢弃了许多,所以再也无法知晓和感受原来的那种美了。就留下来的一部《诗经》来说,在这种误解和隔膜之下,它的神秘感却在增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没有稀释,还在不断强化。我们像面对一个不可思议的圣物,有时难免四处求索,迷离彷徨,不知所之。这种神秘和无解,又进一步催生了焦灼感,导致我们更多地用理性而不是以感性去对待它:理性的强用往往是对“经”的强调,而不利于“诗”的深入。

来源:《青年作家》2019年01期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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