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人生中的“礼”和“理”

朱熹(1130-1200)是中国思想学术史上的“大人物”,其学术思想体现出“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的特点。朱熹一方面为新儒学建立了一个完整、严密、系统的理学思想体系,表现出“极高明”之处;另一方面,他的思想与生活均致力于会归孔孟所言的仁与礼,表现出礼理双彰的特点,这又是其“道中庸”之处。

礼仪化的人生

南宋建炎四年农历九月十五,朱熹出生于福建中部的尤溪县。大概四五岁时,其父朱松指天空,说“天也”。朱熹问:“天之上为何物?”老师授《孝经》时,八岁的朱熹便题字在上:“不若是,非人也。”他曾经和小朋友嬉戏于沙上,用手指画沙,据说画的均为八卦。这些事迹表明,朱熹年少颖悟异于常人,其思想旨趣已初见端倪。

朱熹的一生,亲自投身政治——“活动的人生”时间较少,自二十二岁任同安主簿算起,五十年间历事四朝,综计同安、南康、浙东、漳州、潭州五任共七年三个月,另加绍熙五年在朝四十六日,不足七年半。其馀的日子,朱熹主要享受的是“静思的人生”,致力于教学、著述,过的是安贫乐道的学者生活。朱熹著述甚丰,《四书章句集注》最负盛名,五经类有《诗集传》《周易本义》《仪礼经传通解》等,其文集就有一百二十馀卷。《朱子语类》一百四十卷也充分反映了朱熹的学术思想。在长年的教学活动中,朱熹周围聚集了大量门徒,蔚为大观,有将近五百人之多,为汉代以来所未有。概观朱子一生,是一位成功的教育家、卓越的思想家、雷厉风行的官员,却也是一位并不高明甚至有些蹩脚的政治家。

朱熹一生以礼修身齐家,堪称儒家典范。少年时多艰辛坎坷。十四岁时,因父亲去世,跟着母亲和妹妹迁居福建北部的崇安县五夫里。朱熹非常注重日常生活的礼仪。十八岁时,考订家中的祭祀礼仪;任同安主簿时,曾整顿释奠礼,并申严婚娶礼仪。朱熹与朋友们常常讨论丧祭礼仪,淳熙四年(1177)陆九渊兄弟居丧,还以书问朱熹祔礼事宜,可见朱熹已是当时的礼学权威。朱熹四十岁时,母亲去世,翌年葬母,筑精舍日居墓侧,朔望归奠几筵,参酌古今礼仪,撰成丧葬祭礼。曾想修订《吕氏乡约》《乡仪》,以及乡冠婚丧祭之仪,未能如愿。在南康任内,朱熹申请礼部颁降礼书,并乞增修礼书。戊申(1188)封事,力辩宦官主管丧事之非。漳州任内(1190),采古丧葬婚娶之仪,揭而示之。绍熙二年(1191),以淳熙六年己亥(1179)所颁礼书不备,申请补充施行。五年甲寅(1194)在朝,奏论孝宗山陵,申请讨论嫡孙承重之服,又争论庙祧。庆元二年(1196)起汲汲于《仪礼经传通解》的编撰,逝世前一日,还在致书门人托修礼书。朱熹致力于整顿礼仪、修订礼书,一生都在“礼”中。所撰的《朱子家礼》最负盛名,对中国以及东亚社会的影响巨大而深远。

门人黄榦这样描述日常生活中的朱熹:“其闲居也,未明而起,深衣幅巾方履,拜于家庙以及先圣。退坐书室,几案必正。书籍器具必整。其饮食也,羹食行列有定位,匕箸举措有定所。……其祭祀也,事无纤巨,必诚必敬。小不如仪,则终日不乐。已祭无违礼,则油然而喜。死丧之戚,哀戚备至。饮食衰绖,各称其情。”朱熹在日常生活和教学中修身以礼,由此可见一斑。

朱熹主动追求礼仪化的人生,因其特重礼教,所以长久以来,就社会生活层面而言,人们认为朱子学就是礼学。朱熹最核心的思想“理”既根源于对礼的诠释,又超越以往儒家以仁释礼的框架,全面而系统地建构了理学思想。

以理为核心的思想

理为朱熹哲学的中心思想。朱熹沿用二程“自家体贴出来的”天理,认为理就是存在于宇宙万物与日常生活中的“所以然之极”和“所当然之则”。朱熹说:“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己。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也。……所谓理也。”朱熹所言的理,既是万事万物成为其自己的本质和规律,也是人伦日用中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

为与佛老区别开来,朱熹常常强调自己所言的理并非空虚之物,而是“实理”“常理”。朱熹集宋代理学之大成,其理学体系集中深入拓展了以下三个命题。

一是“天即理”。以理训天,虽原自二程,但朱熹的剖析更为精密。朱熹说:“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天者,理势之当然也。”“天,义理所从以出者也。”在朱熹看来,天之所以神圣不可轻违,就在于其承载着义理。朱熹不再认同《诗》《书》中的帝为人格神,而是认为“帝是以理为主”。在朱熹这儿,理不仅是世界的本原,也是天地万物的主宰。

二是“性即理也”。朱熹在综合周敦颐、二程和张载等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性者,人所受之天理”,“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朱熹认为,“性”即天所赋、人所受之理,至善至纯。张载曾将性分成“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来解释人性的差别,朱熹进一步将“天地之性”视为“本然之性”,并强调人只有不断地矫正偏处,才能臻于至善之境。

三是“礼即理也”。朱熹晚年提出“礼,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这一定义,一方面仍将人间的社会秩序都统摄在天理之下,均是天理的显现;另一方面强调社会中本有的礼和礼制秩序,就是天理的反映,是人事、人际交往的重要准则。朱熹的这一诠释,纠正了二程后学一味重理轻礼的思想倾向,对礼理关系的发展进行了调整。理学从社会实践层面常常被认为是礼学、礼教,程朱的诠释从根本上决定了理学的这一性质和特征。

朱熹对以上三个命题的补充、完善,基本上能够概括其理学思想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从哲学层面使理学系统化,朱熹主要推进了两个方面:一是理一分殊,二是理气问题。程朱新儒家所言的理一分殊,虽常被指为受华严一多相摄的影响,但程朱理一分殊立论的角度却完全不同,理学家所言的理一分殊,虽也指万理与一理之间的关系,但更多的是从伦理的角度立言。朱熹注《孟子》时说“天地之间,人物之众,其理本一,而分未尝不殊也。以其理一,故推己可以及人,以其分殊,故立爱必自亲始”。朱熹在《西铭》所言的理一分殊的基础上,执着于为儒家普遍的仁爱与有差等的爱寻找理论依据。

朱熹认为理必须要与气相辅而行,理在气中,气亦在理中。“理离气不得”,“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那么在讨论起源时,朱熹所言的理气到底是否有先后呢?朱熹早年主张理气无先后,后来朱、陆辩论太极之后,逐渐形成理先气后的思想,晚年则就逻辑而言,认为理在气先。在朱熹看来,理气本身,二者不离,并无先后之分,理为万物之本,气为万物之具。而从本原上讨论,则理在先,即天地未判之前,已先有理;从时间上而言,则无先后。

理气之同异又是如何反映在人身上的呢?人与人,“同者其理也,异者其气也”;“人物之性,本无不同,而气禀则不能无异耳”。朱熹认为,之所以有智愚清浊精粗纯驳昏明厚薄之异,原因就在于气之殊异。因此就修养论而言,朱熹主张涵养用敬、变化气质。“人之为学,却是要变化气质”,“人要去其气质物欲之隔”,“须知气禀之害,要力去用功、克治”。朱熹主要强调彰明天理,克制人欲,他认为天理就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人欲就是不正当之欲,非自然之欲,乃自私之欲,“饮食,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熹并不主张绝欲或无欲,因此他以天理为核心的思想,最终落实为居敬穷理、变化气质、复天理灭人欲的修养工夫。

总之,朱子所言的理,既是天地宇宙万物运行的规律,又是人间社会秩序、制度的准则,还是人至善的根源。朱子为天理建构了精致细密的理论体系和修养工夫,是其思想能够影响广泛而深远的根本原因。

建立《四书》新儒学体系

朱熹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后王安石时代。朱熹不满王安石颁行的《诗经》《尚书》《周礼》新经义的体系,曾说须将经典一一拆洗,重新拾掇才行。朱熹将其理学思想渗入《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形成了以《四书章句集注》为中心的新儒学体系建构。

朱熹终生保持着对《四书》的热情,将其一生的心血凝聚于《四书》。《四书》为青少年时期的朱熹提供了充足的精神资源。“八九岁时,读《孟子》到此,未尝不慨然发奋”,“某少时读《四书》甚辛苦”,“熹年十三四时受其《论语》说于先君”,“某十五六时读《中庸》‘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一章,因见吕与叔解得此段痛快,读之未尝不竦然,警力奋发”,“某年十七八时读《大学》《中庸》,每早起须诵十遍”。四十三岁时,朱熹编了《论孟精义》,后采撷精华、发明己意、玩味经文,将理学思想渗入四书的诠释中,并于漳州任上首次刊刻《四书章句集注》,还另辑有《四书或问》说明去取诸家解说的缘由。朱熹四十馀年理会《四书》,自认为“《语》《孟》集注添一字不得,减一字不得”。朱熹临终前三日还在修改《大学》的诚意章注释。

《四书章句集注》集中体现了朱熹的理学思想,并各有侧重。在《大学章句》中,朱熹将“往来于心三十馀年”的格物之义植入,自分经传,并补了134个字的格物传。格物补传,取程颐之义,言欲致知在即物穷理,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则物格而知至矣。朱熹释“格”为“到达”,物是事物,并不限于自然界的品物,“盖天下之事皆谓之物,尤其是仁义礼智”。格物的方法,朱熹认为“或考之事为之著,或察之念虑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讲论之际……”此格物补传在中国思想史上引来了轩然大波,自面世以来毁誉参半、聚讼纷纭。值得一提的是,朱子所言的格物穷理,主要讨论的是道德修养的问题。在《大学章句序》中,朱熹认为“小学”学的是“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大学”格的是“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也就是说应从礼之“节文”中格出“天理”来。

在《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朱熹主要关注的是“圣贤气象”。朱熹认同程颐所说:“学者当以《论语》《孟子》为本。《论语》《孟子》既治,则六经可不治而明矣。读书者当观圣人所以作经之意,与圣人所以用心,圣人之所以至于圣人,而吾之所以未至者,所以未得者。句句而求之,昼诵而味之,中夜而思之,平其心,易其气,阙其疑,则圣人之意可见矣。”朱熹认为,读《论语》《孟子》,最重要的是要体味圣贤的精神和人格。

在《中庸章句序》中,朱熹重新确立了“道统”,由尧舜禹汤文武皋陶伊傅周召孔子颜子曾子子思孟子以至二程。这一道统体系直接服务于其理学思想的建构,更以伪古文尚书中《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十六字为道统心传,并以道统继承者自任。朱熹自创自设的道统之传,后经门人弟子发扬,影响深远。

《四书》新经典体系的组合与诠释,标志着宋代新儒学体系建构的完成。在《四书》的传播上,朱熹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学体系,朱熹认为:“某要人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其根本;次读《孟子》,以观其发越;次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朱熹去世后,宋宁宗嘉定五年(1212),《论语集注》和《孟子集注》就被列入学官。宋以后,元、明、清三朝都以《四书集注》为学官教科书和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

不可小觑的“朋友圈”

朱熹生活的南宋,虽偏安一隅,但却是一个人才辈出、群星璀璨的时代。仅就朱熹有深入交流的“朋友圈”而言,名儒硕学,比比皆是。朱熹之所以能集新儒学之大成,除了坚韧的性格和强大的学术自信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朋友间的相互交流、切磋、质疑、问难和挑战。正是因为有朋友的砥砺,朱熹的思想才不断进步,日益完善。朱熹在与朋友交往时,既是礼尚往来的彬彬儒者,又是锱铢必较的思想斗士。

张栻(1133-1180)是朱熹最敬重的朋友,为当时湖湘学派的领袖人物。1167年朱熹不远千里到长沙拜访张栻,向其请教中和问题,这就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著名的“朱张会讲”。朱熹回福建后曾与张栻有多封书信往来,继续讨论中和问题,即所谓中和旧说。这时的朱熹略受湖湘学的影响,渐离李侗之默坐求中而趋于湖湘学派的因事省察。过了几年,朱熹将中和旧说改造成中和新说,形成了系统的中和论,即继承程颐“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的思想,将敬贯穿于未发存养与已发省察之中。

吕祖谦(1137-1181)特别留心礼乐农兵、经世致用,为浙江史学开山之祖。朱熹奉吕为道学硕儒,对吕尊敬有加,曾遣儿子至金华受学于吕祖谦。朱熹在礼学、教学等方面受吕祖谦启发尤多。两人的合作也很多,朱吕合辑的《近思录》为我国第一部哲学选集,成为以后的理学经典。朱熹修复白鹿洞书院后,特请吕祖谦为记,详细讨论凸显了白鹿洞书院在教育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陆九渊(1139-1193)主张心与理一,宇宙之心即一己之心,宇宙内事即己分内事。1175年,在吕祖谦的安排下,朱熹与陆氏兄弟会于江西信州鹅湖寺。此次会见主要的分歧在为学方法,朱熹教人,“欲令人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约”。二陆之意,“欲先发明人之本心,而后使之博览”。“朱以陆之教人为太简,陆以朱之教人为支离,此颇不合”。会后朱熹反省“平日所论,却是问学上多了,今当反身用力,去短集长,庶几不堕一边耳”。陆九渊听说后,反诘:“既不知尊德性,焉有所谓道问学。”朱子认为,尊德性与道问学,有如两轮两翼,相辅而行,而陆九渊则决不妥协,不肯去短集长。此朱陆之争也是中国学术史上的大事件,历数百年之久,仍有回响。

永康人陈亮(1143-1194)一生尊服朱子,称赞朱熹为“人中之龙”,认为朱熹“论古今圣贤之用心,平易简直”。但陈亮质疑朱熹所论的道、道统、王霸义利、成人之道等问题,两人展开了激烈的学术论辩。陈亮认为“道”是现实存在的,而非朱熹所言的超越自然与社会的先验道德;三代与汉唐只有程度之差,而并非像朱熹所言三代行的是天理,汉唐遍行的是人欲。陈亮进一步明确,道长存并时有转移,三代与汉唐之分并不是义利王霸之分。朱熹则认为“天理人欲二字不必求之于古今王霸之迹,但反之于吾心义利邪正之间”。朱熹认为不可以汉高祖、唐太宗之成败论是非,而应同时考察其动机。汉唐诸君并未曾有一分气力扶助得尧舜三王周公所传之道。朱熹劝陈亮绌去“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陈亮则坚持己说,认为成人就是建功立业而非坐谈性命,朱熹则认为成人不仅需要知勇,而且也要“文之以礼乐”。

以上四人都蔚为大家,其与朱熹的思想交流、融合、交锋都不同程度对朱熹新儒学思想的形成和完善产生了积极而有力的影响。只不过此四人都先于朱熹去世,这使得朱熹的思想日渐突出,加之门徒众多,学派的壮大也加快了朱熹思想传播的力度。

朱熹自觉站在孔孟等巨人的肩膀上,将中国儒学思想创新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至今还难有思想家堪与比肩,其对整个东亚社会政治、思想的全面影响,也无人能及。对于如今仍执着于中国传统学问的读书人来说,读到朱熹,就如同身边多了一位严厉的执鞭之师,不时以其“敛身正坐、缓视微吟、虚心涵咏、切己省察”的读书法教训、鞭策着你,使你不敢有丝毫懈怠。

来源:《文史知识》2016年04期     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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