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为何鄙薄“相濡以沫”

汉语词汇有褒贬之分,成语亦然。若问“相濡以沫”是褒是贬,今人几乎众口一词曰“褒义”。今人如此理解,殊不足怪。因为如今“相濡以沫”最常用来形夫妻同甘共苦的行为和精神,其次常用来形容发生在人们之间的一种“抱团取暖,共度时艰”的行为和精神。在常人看来,这当然都属于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道德行为。

“相濡以沫”这一成语出自《庄子·大宗师》:“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细读原典不难发现,对今人非常推崇的“相濡以沫”,庄子却是鄙薄的。

庄子为何鄙薄“相濡以沫”暂且不谈,先谈谈今人对庄子上述话语的理解。

笔者遍览大陆出版的《庄子》读本,发现其解读几乎都属俗解误读。根本性的误解发生在对“不如相忘于江湖”的理解上,有人解读为“不如生活在江湖中而相互忘记”,有人解读为“不如将以往在江湖中快活的日子全都忘记”。

前一种解读似乎颇合老子“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之意:各自快活而互不相干的生活,远比相濡以沫而共度时艰的生活来得美满。如果说这种解读与道家理念尚有关联的话,则后一种解读纯属想当然的今人俗解了:相濡以沫、苟延残喘的现实已经够痛苦了,若在此时更想起当初在江湖中自由快活的日子,两相对比,情何以堪!

更确切一点说,上述种种说法之所以属俗解误读,是因为其根本不解庄子之“忘”的真义。“忘”是庄子学说中至为重要的核心理念之一。庄子之“忘”,既非“有意识的忘记”之义,亦非“无意识的遗忘”之义,而是指一种生存状态或一种关系模式。

《庄子·达生》有“忘足,履之适也;忘腰,带之适也;知忘是非,心之适也”之说。意为:人感觉不到自己足的存在,是因为足与履完全相适相宜;感觉不到自己腰的存在,是因为腰与腰带完全相适相宜;感觉不到生活境遇好与不好,是因为心灵与生活境遇完全相适相宜。故知庄子之“忘”在此是指主客、物我完全相适相宜,以至于无法分别彼此的一种极佳的生存状态。

《庄子·大宗师》有“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之说。意为:感觉不到自己肢体的存在,进而感觉不到自己五官机能的存在,进而感觉不到自己肉体和心灵的存在,是因为达到了人与自然天道相适相宜完全同一的境界;这一境界即“坐忘”的境界,即人天合一而物我两忘的境界。故知庄子之“忘”是指一种极佳的生存状态。

《庄子·刻意》有“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导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的说法。其意为:“如果无人为刻意而心性自然达到高洁,无刻意的仁义追求而身心自然达到纯真,无刻意的功名追求而自然达到天下大治,无刻意的隐逸江湖而身心自然达到闲适无羁,无刻意的引气入经而自然达到健康长寿,‘高、修、治、闲、寿’等一切目标皆不刻意存放于心,以至于完全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叫做‘无不忘也’;恰因为如此,所以‘高、修、治、闲、寿’等所有好处皆不期而至,自然获得。这种弃绝人为刻意而纯任自然天性的境界,因其‘澹淡无极’自然无为,所以‘众美从之’,不期而至。这一人生境界合乎自然天道和圣人德性。”这种境界也即人天合一而物我两忘的生存状态。

所述内容最接近于“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是《庄子·大宗师》关于“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的说法。此处“道”指自然天道,“术”指人的求道之术。“人相忘乎道术”是修道的至高境界。弃绝人为刻意求道之意念和求道之方法,纯任自然天性,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处于求道之途,也完全不知“道”为何物,这种境界或状态叫做“人相忘乎道术”。这是一种完全无利害意念和功利追求的境界,是一种人天合一而物我两忘的境界,是一种人与自然完全融合和谐的生存状态。“鱼相忘乎江湖”与“人相忘乎道术”同义,指的是一种主客、物我完全相适相宜,以至于无法分别彼此的一种极佳的生存状态。

庄子的“相濡以沫”指的是一种人际关系模式,与之相对应的是另一种人际关系模式“鱼水相忘”。“鱼相忘乎江湖”指的就是“鱼水相忘”这样一种人际关系。鱼在水中而完全感觉不到水的存在,如足在鞋中而完全感觉不到足的存在,如腰在带中而完全感觉不到腰的存在,这是一种主客、物我完全相适相宜,人天合一而物我两忘的极佳人生状态,也是庄子最为崇尚的一种人际关系模式。

如前所述,“人相忘乎道术”的第一层意思是“人道相忘”;“鱼相忘乎江湖”的第一层意思是“鱼水相忘”。而由此必然引出的意思是:若人人处于“人道相忘”之境,则人处于人群之中完全感觉不到他人的存在,换言之,他人绝非异己的存在,也就是说,人与人完全相适相宜,以至于无法分别你我彼此。同理,若鱼皆处于“鱼水相忘”之境,则鱼无法感觉到其他鱼的存在。“鱼水相忘”必然导致“鱼鱼相忘”。而“鱼鱼相忘”的关系绝非“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而属人与人完全相适相宜,以至于无法分别你我、彼此的绝佳关系。

现在,让我们回到“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静心细思,大家不难明白庄子此语真义所在,也不难明白庄子为何鄙薄“相濡以沫”。

“相忘于江湖”是一种生存状态和人际关系模式,“相濡以沫”是另一种生存状态和人际关系模式。前一种生存状态有鱼水之欢的极乐,属人与人完全相适相宜,以至于无法分别你我、彼此的绝佳关系。后一种情况虽有相依为命的些许温暖,却同时有苟延残喘、生活极其艰难而生命难以为继的绝望和痛苦。作为一种人际关系,“相濡以沫”是建立在现实功利基础上的关系,虽属互利互惠,却仍具利益交换的性质。而“相忘于江湖”作为一种人际关系,则完全没有现实利益交换的性质,是自然至纯而天然本真,完全符合天道自然的关系。

道家崇尚道法自然,庄子认为自然至上、自然至纯、自然至美,故庄子鄙薄“相濡以沫”而崇尚“相忘于江湖”是理所当然的。

与“相濡以沫”相对应的还有一种人际关系叫做“相害以夺”。夏桀与百姓之间的君民关系即属“相害以夺”。而尧与百姓之间的君民关系则属“相濡以沫”。

众所周知,儒家称尧为圣君,认为尧之治是王道仁政;称桀为暴君,称桀之治是霸道暴政。史载尧帝质朴亲民,野菜粗食,麻衣蓬居,与民同甘共苦,同舟共济,此可谓与民“相濡以沫”;夏桀强取豪夺,骄奢淫逸,荒诞暴虐,滥杀无辜,最终彻底丧失民心而死于非命,此可谓与民“相害以夺”。

儒家“誉尧而非桀”,而庄子对此不以为然。在他看来,无论“相濡以沫”还是“相害以夺”,都不及“相忘于江湖”的生存状态和人际关系。因为唯有“相忘于江湖”,才具有鱼水之欢的极乐,才属于完全没有现实利益交换的性质,是自然至纯而天然本真,完全符合天道自然的关系。“两忘而化其道”的意思就是,完全超越“相濡以沫”与“相害以夺”这一类现实利害关系,从而达到纯任自然而合于天道的人生境界、生存状态,由此而建构自然至纯无为而治的理想社会。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人无分彼此,完全没有异己的存在,有鱼水之欢的极乐,有人与人完全的相适相宜和幸福美满。

也许这只是古代圣贤一种梦想,却无人能够否认这一梦想的至纯至美。

今人对庄子“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的俗解误读,根源在于不解庄子学说核心理念真义,不通《庄子》圣典整体精神要旨,望文生解,断章取义。如此解读国学原典,自然难免贻笑大方。

来源:《意林文汇》2016年24期     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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