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申韩法”的张居正

一 “经术”与“法术”

中国历史上的两大改革家,王安石与张居正,各自留下了浓墨重彩的政治遗产,后人对此有赞有弹,众说纷纭。如果深人追究,两人的治国理念和改革思想的截然不同,是不容忽视的缘由。

王安石用儒家经术来处理世务,着眼点始终不离儒家经典,不离经术。他对儒家经典《周礼》特别重视,说: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他的改革举措,即所谓“新法”,都从《周礼》寻找理论根据。变法期间,他撰写《三经新义》,对《周礼》《诗经》《尚书》三部儒家经典作出新的解释,为变法造势,寻找理论根据,这与他以经济管理手段处理国事的尝试,不免自相矛盾。日本东洋史学先驱内藤湖南,在京都大学的讲义中写道:“《周礼》中的政治,是根据当时的理想而制定的,大致是根据汉初学者的理想而制定的。但它不是在长期的中国历史上毫无影响。应用《周礼》第—个失败者是王莽,第二个失败者是王安石。”王莽的改革不是向前看而是向后看,史家称为“托古改制”,他的一切根据就是《周礼》,言必称三代,事必据《周礼》。他企图按照儒家经典重建“大同”世界,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然而,要解决社会问题,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倒行逆施的结果,是反而激化了社会危机,王莽的“新朝”迅即土崩瓦解。王安石虽然没有王莽那么迂腐,但在顶礼膜拜《周礼》这点上,与王莽并无二致,所以内藤湖南说他是继王莽之后的“第二个失败者”。

张居正则不然。他是法家思想的信奉者,主张用申不害、韩非的法术来推行改革。与他同时代的王世贞在《嘉靖以来首辅传》中说:“居正天资刻薄,好申韩法,以智术驭下。”明末清初的张岱在《石匮书》中说他“生平学申韩,而内多欲”,“务为苛刻聚敛”。此后的万斯同在《明史》中也说他“天性峭刻,好言申商韩非之学,多杀而寡恩,专以苛察综核为能,而其精强敏焊之才足以济之”。看来张居正用申韩法术进行改革,是后史家的一致见解。他的风格与儒家的“温良恭俭让”格格不人,自诩为“非常磊落奇伟之士”,“非常理所能拘”,行事无所顾忌,时常说,“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徇匹夫之小节”。“嫌怨有所弗避,劳瘁有所弗辞”,是他的口头禅。因此即使是对他持批评态度的史家,也同时对他赞誉有加。张岱说他“慨然以天下为己任王世贞说他雷厉风行,“万里之外,朝下令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这是典型的法家风格。

他在隆庆二年向皇帝呈进的《陈六事疏》,论述治国理念与改革思想,流露出强烈的法家色彩。比如说,他强调“省议论”——少发议论,多干实事。核心理念是两句话,一句是“虑之贵详,行之贵力”——考虑贵在周详,行动贵在得力,另一句是“谋在于众,断在于独”——谋划要靠众人,决断必须独裁。他强调“振纪纲”——加强法纪,统一号令。核心理念是法家的名言:“综核名实,信赏必罚。”具体化为两大方针:其一是“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其二是“强公室,杜私门”。为了贯彻“综核名实”的方针,必须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用舍进退,一以功实为准,毋徒眩于声名,毋尽拘于资格,毋摇之以毁誉,毋杂之以爱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节。”思想深刻,文采斐然。意思是说,官员的任用或罢免,提升或降职,应该用事功与实绩作为唯一衡量标准,不要被他的名声所迷惑,不要完全拘泥于资格,不要摇摆于对他的赞誉或诋毁之词,不要掺杂个人喜爱或厌恶的感情,不要用一件事情来概括那个人的一生,不要用一点过失来否定那个人的大节。

这样的眼光,不独当时人望尘莫及,也令现代人赞叹不已。至于他自己是否做到,则另当别论。

从万历元年到万历十年,张居正大刀阔斧厉行改革,推行新政,准则就是依法国。为此,他要求有关部门对历年颁布的律例条法进行清理,修明旧典,刊定章程,确立统一的法律准绳,以期达到“法以划一而可守,令以坚信而不移”。万历六七年之间编订的《嘉隆新例附万历新例》一书,与整顿吏治与财政的改革密切相关,为推行新政扫除了障碍。

太祖髙皇帝朱元璋倡导“以重典驭臣下”,张居正深得其中三昧,在和髙官议论法律时,一再强调“治乱国用重典”,切中时弊。嘉靖晚期,由于严嵩、严世蕃父子专擅朝政,腐败之风席卷朝野,所谓“嵩好谀,天下皆尚媚;嵩好贿,天下皆尚贪”。吏治败坏,朝政紊乱达于极点,必须力挽狂澜,才能改变困局,“治乱国用重典”是唯一有效的对策。万历五年他在给福建巡抚庞尚鹏的信中,充分阐述了这种理念:“诸葛孔明云:‘法行而后知恩’,正此之谓。今人不达于治理,动以姑息疏纵为德,及罹于辟,然后从而罪之,是罔民也。仆秉政之初,人亦有以为严急少恩者。然今数年之间,吏斤斤奉法循职,庶务修举,贤者得以效其功能,不肖者亦免于暴戾,不蹈刑辟。其所成就者几何?安全者几何?故曰:‘小仁,大仁之贼也子产铸刑书,制田里,政尚威猛,而孔子称之曰:‘惠人也。’则圣贤之意断可知矣。”

张居正主张“治乱国用重典”,他逝世后,人们苛责他过于“操切”。都察院左都御史赵锦为他讲了几句公道话:“居正生平操切,垄断富贵,决裂名教,故四方归怨,实无异志。且受先皇顾命,辅上冲龄,张居正像夙夜勤劳,中外宁谧,功安可泯!”侍讲官于慎行希望前往荆州査抄张府的刑部右侍郎丘憐手下留情。他说:“生行(于慎行自称)滥竽词林,阅有年岁,江陵(张居正)始末皆所目睹。其殚精毕智,勤劳于国家,与其阴祸深机,结怨于上下者,皆颇能窥其大概,而未易更仆数也。当其秉政之时,举朝争颂其功,而不敢知其过,至于今日既败,举朝争索其罪,不敢举其功,皆非情实也。”

—言以蔽之,苛责他过于“操切”,大多是本着儒家的温良恭俭让立场,对于他秉持申韩法术的偏激之词。不“操切”何以拨乱反正,不“操切”怎能力挽狂澜?

二、“中外淬砺,莫敢有偷心”

张居正为了拨乱反正,首先从政治改革着手,运用“法术”来整顿吏治,推行考成法,清除官场的颓靡腐败风气。他对当时官场风气评价极低:“人心陷溺已久,宿垢未能尽除。”官员们沉溺于安逸,官场污浊水日积月累,问题相当严重。例如,官员习气日趋刻薄,削尖脑袋钻空子,窥探缝隙,不择手段猎取名利。又如,结党营私,公然施展排挤手段,诋毁老成廉洁官员为无用之辈,赞扬献媚溜须善于走捷径的官员是人才。于是乎,朝廷上下,官场内外,爱恶横生,恩仇交错,使得朝廷的威福权柄,成为互相酬谢报答的资本。倘若不对此痛加针砭,新政根本无从谈起。

万历元年六月,张居正正式提出整顿吏治的考成法,针对性极强。请看他对以往积弊的分析:

——言官提出一项整肃措施,朝廷批准以后,通过驿站送到各级地方政府。六部大臣以为大功告成,至于成效如何,根本不在他们考虑之内;

——官员犯罪,应当提审判决,由于私人请托,有关部门故意拖延不办,结果不了了之,

——政府事务经过多次议论,有的赞成,有的反对,议来议去,议而不决,只好挂起来;

——朝廷交办的事情,虽然有时间限定,但是几乎没有一件准时办成,官员故意拖延时间,上司的催查督促,成为一纸空文。结果是,上级部门言之谆谆,下级部门听之藐藐。

面对积重难返的官僚主义、文牍主义,张居正忍无可忍,制定严厉的考成法,以期拨乱反正。考成法规定:凡是都察院、六部等中央部门,把皇帝谕旨及各类公文转发地方政府,须事先酌量路程远近,规定处理程序与期限。发文与收文部门必须设置收发文登记簿,每月的月底都要办理注销手续。至于重要公文,例如朝廷要求复勘、提问、议处、催督、查核的事项,必须另外编造处理文册,注明公文内容提要和规定处理程限,一式两份,一份送六科,一份送内阁。六科收到处理文册后,必须逐一核査,如果查明耽搁拖延,立即上报内阁,同时责令地方政府讲明原因。下一年还得通査,直至注销为止。在这个流程中,如有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官员,必须追究责任。巡抚、巡按拖延耽搁,由六部举报,六部、都察院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由六科举报,六科如有隐瞒欺骗,由内阁举报。这样一环扣一环,每个月都有考核,每一年都有稽查,以前敷衍塞责的现象,就有可能杜绝。

对于受命执法的官员,也根据考成法,作出严格规定:“各审录官量地远近,严立程限,分为四等:出京之后,北直隶限三个月;山东、山西、陕西、河南,限四个月,江南、江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限五个月s四川、两广、云、贵,限六个月。人境以辞朝日为始,复命以出境日为始。俱先具不违揭帖送部查考。如违前限,从重参究。”

总的说来,改革成效是显著的,当时人反映,推行考成法之后,造成雷厉风行的气氛—“大小臣工,鳃鳃奉职,中外淬砺,莫敢有偷心”。说明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任何根深蒂固的积弊都是可以改变的。万历六年户科给事中石应岳等人报告,考成法一经推出,长期制度废弛、积弊丛生的局面有所改观,出现了新面貌。共稽查一百三十七件,其中七十六件超过了期限,逾期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新旧官员交替,接管有先后,有的是任期太短,来不及处理。由此可见,考成法的实施是认真的,没有流于形式。

大小臣工,鳃鳃奉职,中外淬砺,莫敢有偷心”,举国上下政治风气为之一变,确保了其他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因为改革成绩如何,就是考成的重要依据,所以官员们都不敢敷衍了事。正如张居正自己所说:“自考成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举。”

张居正死后,在重重压力之下的官员纷纷反弹,主张废除考成法。内阁首辅申时行极力坚持“祖宗成法不可废”。几年之后,迫于压力,申时行妥协,废除了考成法,美其名曰:“肃清吏治,不过欲事治民安而已。事苟治,不必苛责;民苟安,不必过求。”结果是,事不治,民不安。万历后期担任内阁辅臣的沈鲤对此颇有微词:“但畏多口,遂尽反其所为,以取悦一时,卒使纪纲陵迟,浸淫以至今日,几无法矣。”后世史家亦作如是观:“事事因循,苟且岁月,远近无任事之能吏,而万历之政衰矣。”从反面印证了考成法不可或缺,一旦废除,局面就变得不可收拾,先前的改革成果,逐渐化为泡影。

三“今之从政者大抵皆然,又不独学校一事而已”

政治改革的另一方面,是学校和考试制度的改革。学校培养人才,人才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学风与士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官场风气。因此,改革学校与考试制度,本质上就是改革政治。

万历三年五月,张居正向皇帝提出学校和考试制度的改革方案十八条,意在整顿士风,振兴人才。他认为,负责学校和考试的大臣(即所谓学官),应该“执法持宪”“正己肃下”,近年以来情况大不一样,学官地位下降,自己又不自重,“既无卓行实学以压服多士之心,则务为虚谭贾誉,卖法养交,甚者公开倖门,明招请托……以故士习日敝,民伪日滋,以驰骛奔趋为良图,以剽窃渔猎为捷径。居常则德业无称,从仕则功能鲜效”。这几句话表面上是在指责学官堕落,实际上是对整个官场的素描,“虚谭贾誉”“卖法养交”“公开倖门”“明招请托”“驰鸯奔趋”“剽窃渔猎”,其中任何一条都是官场政治腐败的投影。他说,去年就要吏部整顿学官,一年过去,毫无成效,原因在于整个官场风气没有改变。他感慨道,“良以积习日久,振蛊为艰,冷面难施,浮言可畏”,因此,官员“宁抗朝廷之明诏,而不敢挂流俗之谤议;宁坏公家之法纪,而不敢违私门之请托”。他的结论是:“今之从政者大抵皆然,又不独学校一事而已。”

有鉴于此,他提出十八条改革措施,针对积弊,大刀阔斧。按照明朝的祖制,学校的生员(秀才)可以享受优免差役的特权,举人、进士的优免特权更大。学习和考试是为了猎取功名,而功名是获得特权的手段,于是乎各种弊端层出不穷,十八条措施就是为了制止这些腐败行为。

——已经开除的生员(秀才),通过关系而复学,立即问罪,如果官员渎职包庇,巡按御史应该实名弹劾。

——各地生员(秀才)名额有限定,地方政府如果违反规定搲自增加名额,属于滥冒,必须开除。

——奸徒利用某些地方生源较少,假冒籍贯,投充入学,一经查实,即予问罪;如果官员纳贿包庇,一体治罪。

如果说以上这些改革,仅仅涉及士风、政风的表象,那么深层次的改革,必将是前所未有的扫荡。首当其冲的便是泛滥于官场的“议论之病”——“今或一事未建,而论者盈庭,一利未兴,而议者踵至”,流风所及的结果是“任事者多却顾之虞,而善宦者工遁藏之术”。张居正对此深恶痛绝,“语曰:‘多指乱视,多言乱听。’此最当今大患也”。为了扭转这种风气,他的方针是“省议论”——“扫无用之虚词,求躬行之实效”。他强调令行禁止,朝下令,夕奉行,说一不二。为了达到目的,他近乎不择手段。一方面,宣布不许各级学校的学生议论“天下利病”,不许对朝政说三道四,另一方面,宣布不许“别标门户”“聚党空谭”,不许“别创书院”。

十八条的第一条明确规定:“圣贤以经术垂训,国家以经术作人,若能体认经书,便是讲明学问,何必别标门户,聚党空谭?今后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以需他日之用。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他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谭废业,因而启奔竞之门,开请托之路。”

第三条规定:“我祖宗设立卧碑,天下利病,诸人皆许直言,惟生员不许。今后生员务遵明禁……其事不甘己,辄便出入衙门,陈说民情,议论官员贤否者,许该管有司申呈提学官,以行止有亏革退。”

第四条规定:“国家明经取士,说书者以宋儒传注为宗,行文者以典实纯正为尚。今后务将颁降《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资治通鉴纲目》《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及当代诰律典制等书,课令生员诵习讲解,俾其通脱古今,适于世用。其有剽窃异端邪说,炫奇立异者,文虽工弗录。”

张居正的风格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的规定,决不仅仅停留于书面文件之上,而是立即不折不扣地付诸实施。万历七年正月,由皇帝发布诏令“毁天下书院”,抓住的把柄是常州知府施观民“私创书院,赃私狼藉”,不仅将施观民私创的书院捣毁,而且宣布各地书院一律取缔,改为公廨,书院田产充公。从皇帝批示“姑依议”“俱依议”的字面来看,皇帝的这些诏令都是依据张居正的提议发出的,体现的是张居正的治国理念。正如夏燮《明通鉴》所说:“是时士大夫竞讲学,张居正特恶之,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凡先后毁应天等府书院六十四处。”

书院是民办学校,即所谓“私学”(相对于“官学”而言)。宋代以来蔚然成风的书院讲学活动,繁荣了学术,培养了人才,居然在“空谭废业”的幌子下,全国六十四所书院扫荡一空,弦歌之声戛然而止。

这样的改革显然矫枉过正,激起儒生反感,何心隐事件最为典型。何心隐本名梁汝元,江西永丰人,以聚徒讲学而闻名。当时王阳明弟子王艮的泰州学派风靡天下,何心隐与之遥相呼应,到处聚徒讲学。这就触犯了当局“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的禁令,何况他率性而行,在讲学时讽议朝政,违反生员不许议论天下利病的规定。张居正对于何心隐“鸠聚徒众,讥切时政”极为反感,示意地方官严加惩处。地方官员迎合内阁首辅的旨意,将何心隐击毙于监狱之中。

如何理解这些现象?立场和视角不同,结论也会不同。张居正服膺法家思想,运用政权的力量来统一思想、钳制舆论,是法家惯用的手段。他们的主张获得秦始皇采纳,认为搞“私学”的人“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因而焚烧私人所藏《诗》《书》等典籍。韩非、李斯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用法律作为教材,用官吏作为教师,就是为了统一思想、钳制舆论。张居正继承了这一点,他在十八条的第四条特别指出:“当代诰律典制等书,课令生员诵习讲解,俾其通晓古今,适于世用。”所谓“当代诘律典制”,就是大明的法律,诸如《大诰》《大明律》《皇明制书》《大明会典》之类,“课令生员诵习讲解”,颇有“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味道。不许学生议论“天下利病”,取缔书院,由此或许可以获得索解。

张居正死后,学者型官员邹元标在万历十一年向皇帝进言,批评“毁天下书院”的举措,实质是“假伪学以钳天下之口”。他说:“聚徒讲诵自古已然,未闻概以伪学斥之也。”他主张修复书院,提倡崇儒重道的风气。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书院陆续复兴,自由讲学风气再度重现。

四 、“不加赋而上用足”

以考成法为核心的政治改革,加大了整顿吏治的力度,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举”,为财政经济领域的改革,开辟了通道,保驾护航。

“国匮民穷”的局面由来已久,正如海瑞在嘉靖四十五年所说:“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嘉靖、隆庆的几十年,年年出现财政赤字,专家的研究表明,从嘉靖七年到隆庆五年,太仓银库每年收人银两与支出银两比较,没有一年是有盈余的,全是亏空。隆庆三年,皇帝向户部索取银两,张居正如实报告皇帝:每年收入银子不过二百五十万两,而支出达到四百万两,亏空一百五十万两。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后,力挽狂澜,力图扭转国匮民穷的局面。要扭转财政困局谈何容易,必须有非常的手段,开源节流。他很欣赏汉武帝时理财家桑弘羊的理财方针——“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这是带有法家色彩的口号。张居正师其意而略加改动,提出自己的方针——“不加赋而上用足”。他的本意是,要摆脱国匮民穷的局面,必须在理财上下功夫,而不是乞灵于增加赋税。当然这并不是一句漂亮的门面语,而是有切实的措施保证的,那就是极其强硬的两手:“惩贪污以足民”和“理逋负以足国”。

贪污就是化公为私,把国家财政收人据为己有,这是一个永无底止的大漏洞。不堵塞这个漏洞,企图扭转人不敷出的局面,是不切实际的空话。在惩治贪污方面,张居正运用严刑峻法,毫不手软,明确告诫吏部:“奏报贪吏毋诿纵。”接连几年严惩贪污的高官,包括黔国公沐朝弼、吏部左侍郎魏学曾、湖广总兵陈王谟、大同巡抚刘应箕等,构筑起严惩贪污的髙压线。

逋负就是逃税漏税,在那个权大于法的时代,官僚豪绅凭借权势,买通衙门书吏,逃税漏税屡见不鲜,愈演愈烈。国家本应该收上来的赋税,有相当大的部分被他们“逃”了、“漏”了。这个巨大的漏洞如果不堵塞,要想改变财政亏空,岂非空话!张居正从户部查明,从隆庆元年到万历七年,各省偷逃的赋税达一百余万两银子,其中最为富庶的苏州府和松江府偷逃七十余万两银子。将这笔本该收缴而没有收缴上来的赋税,如数收缴,足可垫补亏空的漏洞。因为有考成法的保障,张居正对此很有信心,他说:“考成一事,行之数年,自可不加赋而上用足。”

理逋负,最为有力的措施是全国性的清丈田粮—丈量耕地与清理赋税。偷逃赋税的常见手段就是隐瞒耕地面积。对全国所有的耕地进行一次普查,一块一块地重新丈量,目的是清查出隐瞒的耕地与偷逃的赋税。小农经济的基础是土地私有,可以自由买卖,它的每一步发展必然伴随着土地兼并。张居正认为,土地兼并不仅带来了土地集中的问题,还带来了偷逃赋税的问题。简单地说,豪绅们兼并大量耕地,想尽办法规避赋税,买了别人的耕地,却不承担这块耕地应有的赋税。因为他们有权有势,可以买通衙门书吏,营私舞弊。所以他说:田赋弊端百出,比如飞诡、影射、养号、挂虚、过都、受献。这些当时流行的术语,今天的人们已经难以理解,它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一句话:“豪民有田无粮,而穷民无田有粮。”也就是说,豪民拥有田地,却不承担赋税,赋税仍旧挂在穷民户上,穷民无力负担,只有逃亡。于是乎赋税虚悬,豪民逃避了应该缴纳的赋税。因此,田地非清丈不可,赋税非清理不可,当时叫作“清丈田粮”(田指田地,粮指赋税)。

张居正在给应天巡抚宋仪望的信中说,来信提到苏州府、松江府田赋负担不均,隐瞒拖欠现象严重,读了使人扼腕叹息。不乘此改革之机,剔刷宿弊,为国家建立长治久安的对策,更待何时,更待何人?

他原本考虑在苏州、松江等地进行“清丈田粮”的试点,考虑到这一地区情况过于复杂,便把试点选在福建省。他写信给福建巡抚耿定向,提醒道,清丈田粮的阻力很大,意义也很大:“丈地亩,清浮粮,为闽人立经久之计。”万历六年十一月,张居正用皇帝谕旨的形式统令全国,清丈田粮,目的在于改变“田粮不均,偏累小民”的状况。具体做法是,由地方官派人到乡村,对每一块耕地的面积重新丈量,与政府账册登记的情况进行核对,看有无虚假,有无隐漏。把以前逃避、拖欠的田赋清查出来,落实到土地真正所有者身上,因此叫作“丈地亩,清浮粮”。

因为有考成法的改革在先,从中央到地方,都把清丈田粮的成效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指标,清丈是严肃认真的。少数敷衍塞责的官员受到严惩,例如松江知府闫邦宁、池州知府郭四维、安庆知府叶梦熊、徽州府同知李好问等,受到留职停薪、将功补过的处分。对于阻挠清丈的豪绅大户,严厉打击,决不宽恕。例如建德县豪民徐宗武等阻挠清丈,朝廷通报全国,勒令他们把九年拖欠的田赋全部补缴。

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从万历六年到万历十一年,清丈田粮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完成,全国清查出隐瞒逃税耕地一亿八千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五,也就是说,每年有三分之一应该收缴的赋税被偷逃掉了。清査出来之后,土地所有者按照田亩数量如实上缴赋税,无形中财政收人大幅度增加,这是名副其实的“不加赋而上用足”。

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推广一条鞭法。一条鞭法最早出现在嘉靖年间的南方地区,张居正发现了它的合理性,花了几年时间,把它推广到全国各地。一条鞭法的创造性在于,把赋税(夏税、秋粮)与徭役(正役、杂役),都折算成货币,用银两缴纳,简化了赋役征收的方法。在过去极力反对一条鞭法的北方地区,人们面对事实,不得不承认,实行一条鞭法,确实比以前合理、便利。一条鞭法的原则是“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全部折纳银两,使得拥有优免特权的人不得滥用特权。而且赋役折纳成银两的数目,在官府账册上一清二楚,以前的“诡寄”之类弊端难以继续存在。

总而言之,“惩贪污以足民”“理逋负以足国”,确实达到了“不加赋而上用足”的目的,成效显而易见。《明实录》说:中央政府的仓库里面储存的粮食几年都吃不完,财政赤字消失,国库积余的银子达到四百万两。万历时期成为明朝最富庶最辉煌的一段,绝不是偶然的。

五、“威权震主,祸萌骖乘”

改革意味着革故鼎新,实质是财产与权力的再分配,必定触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阻力之大可想而知。在张居正推行新政的十年之中,反对声浪从未间断,各种谤议滚滚而来。一向标榜“嫌怨有所弗避”,“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的张居正,感受到强大的舆论压力,心力交瘁,流露出“揣揣之心无一日不临于渊谷”的心情。这位信奉申韩法术的铁腕人物感到力不从心,“任重力微,积劳过度,形神顿惫,气血早衰”,刚刚年过半百,早已须发变白,未老先衰。昔日的聪明睿智逐渐消失,如不及早辞去官职,恐怕前功尽弃。

万历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他向皇帝提交“归政乞休”的奏疏,请求退休。张居正一向自称“我非相,乃摄也”—我不仅是首相而是代帝摄政,此时居然要把摄政的权力归还皇帝,即所谓“归政”。这篇奏疏写得颇动感情:“臣一介草茅,行能浅薄,不自意遭际先皇拔之侍从之班,舁以论思之任。壬申之事(即隆庆六年穆宗顾命之事),又亲扬末命,以皇上为托。臣受事以来,夙夜兢惧,恒恐付托不效,有累先帝之明。又不自意特荷圣慈眷礼优崇,信任专笃,臣亦遂忘其愚陋,毕智竭力,图报国恩。嫌怨有所弗避,劳痒有所弗辞,盖九年于兹矣。”这段话似乎有点耳熟,诸葛亮《出师表》就有这样的句子:“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张居正对诸葛亮推崇备至,主张“治乱国用重典”,主张有法必依,都深受诸葛亮影响。不过他讲这些话,不是为了“出师”,而是想急流勇退。顺着这样的思路,他感叹道:“高位不可以久窃,大权不可以久居。”这句话出于张居正之口,和他的一贯作风大相径庭,他不是瞻前顾后的谨小慎微之流,何况受到皇帝、皇太后的充分信任,眷顾无以复加,他的首辅兼帝师的权力臻于巅峰状态,为什么要急流勇退呢?

在给湖广巡抚朱琏的信中,或许可以找到些许答案。他和朱琏谈起当年回到江陵归葬亡父时,皇帝接连发来三道诏书,催促他尽快回京主持朝政。地方官以为是无上光荣,建造一座“三诏亭”以资纪念,张居正无限感慨地说,建造三诏亭,情谊深厚,无可厚非,但是多年以后形势变化,高台倾覆,曲沼填平,我恐怕连居所都不能拥有,三诏亭不过是一个普通亭子而已,哪里还看得见所谓“三诏”?他向老友透露自己的内心独白:“盖骑虎之势自难中下,所以霍光、宇文护终于不免。”这句话出于张居正之口,足可以语惊四座。由三诏亭联想到自己骑虎难下之势,恐怕重蹈霍光、宇文护的覆辙。

霍光,汉武帝时代的权臣,汉昭帝刘弗陵幼年即位,他作为顾命大臣辅政。汉昭帝死,他拥立昌邑王刘贺为帝,不久废黜刘贺,拥立汉宣帝刘询,前后摄政达二十年之久。霍光颇有政绩,但是威权籐主,汉宣帝把他看作背上的芒刺。霍光死后,皇帝把对他的愤恨,发泄到他的家族,大开杀戒。《汉书·霍光传》意味深长地写道:“威震主者不畜,霍氏之祸萌于骖乘。”这就是成语“威权震主,祸萌骖乘”的由来。宇文护的地位与霍光类似,政治品格却截然不同。他在西魏担任大将军,后来执掌西魏朝政,拥立宇文觉,建立北周,独断朝政,甚至废黜宇文觉另立宇文毓,又杀宇文毓,另立宇文邕,最终被周武帝宇文基杀死。

张居正在权力鼎盛时期联想到霍光、宇文护的下场,有些惶恐,不如及早急流勇退。皇帝收到张先生的《归政乞休疏》,毫不犹豫地驳回“乞休”请求,批复道:“朕垂拱受成,倚毘正切,岂得一日离朕!如何遽以归政乞休为请,使朕恻然不宁。”两天后,张居正再次“乞休”,向皇帝吐露心迹:自隆庆六年至今,“揣揣之心无一日不临于渊谷。

皇帝收到张先生第二份“乞休”奏疏,有点犹豫了,以他的早熟和敏感,不可能没有感受到张先生的“威权震主”,他何尝不希望张先生早日“归政”。他多年来养成习惯,一切听凭圣母和张先生安排,如今张先生要请长假,如此重大的人事变动,他做不了主,必须请示圣母。他把此事报告慈圣皇太后,请她决断。没有料到自己的母亲态度坚决地挽留张先生,对儿子说:“待辅尔到三十岁,那时再作商量。”既然太后作出了决定,皇帝亲笔写了手谕,把太后的慈谕原原本本转告张先生:

朕面奉圣母慈谕云:“与张先生说,各大典礼虽是修举,内外一切政务,尔尚未能栽决,边事尤为要紧。张先生受先帝付托,岂忍言去!待辅尔到三十岁,那时再作商量。先生今后再不必兴此念。”

朕恭录以示先生,务仰体圣母与朕眷眷倚毘至意,以终先帝凭几顾命,方全节臣大义。

皇太后如此毫无商量余地的决定,大大出乎皇帝与首辅的预料,她竟然要求张先生辅佐儿子到三十岁。这一决定使皇帝朱翊钧颇为尴尬,在母亲眼里,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内外一切政务,尔尚未能裁决”,他只能无可奈何地打消尽快亲政的念头。“辅尔到三十岁”云云,对于还不到二十岁的朱翊钧而言,似乎意味着,只要张先生在世,亲政便永无希望。物极必反,从尊崇备至,言听计从,不可须臾或缺,到恨之人骨,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契机。一旦张先生死去,皇帝必将进行无情的报复,彻底清除笼罩在头上的阴影,消除威权震主的影响。

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太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张居正病逝,享年五十八岁。

十二月十四日,嗅觉特别灵敏的御史杨四知,察觉到皇帝态度的变化,弹劾张居正十四条罪状。这份奏疏,与几年前傅应祯、刘臺弹劾奏疏相比,显得空洞无物,没有说服力。然而来得正是时候,正中皇帝下怀,为清算张居正提供了极佳的口实,蓄积已久的怨气喷涌而出。他的朱批圣旨写道:“居正朕虚心委任,宠待甚隆,不思尽忠报国,顾乃怙宠行私,殊负恩眷。念系皇考付托,待朕冲龄,有十年辅佐之功,今已殁,姑待不究,以全始终。”皇帝谴责张居正“怙宠行私”,确凿无疑地发出清算信号,煽动起了弹劾张居正的滚滚热浪。万历十二年四月,皇帝发出一道很长的圣旨,下令查抄张府,这对当时与后世都是令人震惊的政治事件,标志着张居正从政治巅峰跌入万丈深渊。

都察院左都御史赵锦力排众议,挺身为张居正讲了几句公道话:无论张居正昔日如何擅权,如何操切,毕竟功大于过,.断断不至于达到抄家的地步。他在奏疏中说:“居正生平操切,垄断富贵,决裂名教,故四方归怨,实无异志。且受先皇顾命,辅上冲龄,夙夜勤劳,中外宁谧,功安可泯!惟陛下不忘帷幄之谊,庶全国体。”皇帝根本听不进去,居然声称,张居正辜负自己的恩眷,蔑视法纪,恣情妄为,岂可姑息?万历十二年八月九日,皇帝亲笔为张居正定罪:

张居正诅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鉗制言官,蔽塞朕聪。私占废辽地亩,假以丈量,庶希骚动海内。专权乱政,同上负恩,谋国不忠。本当断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行追论。伊属张居易、张嗣修、张顺、张书,都着永戍烟瘅地面,永远充军。你都察院还将张居正罪状榜示各省直地方知道。

张府的家产籍没,家人自杀的自杀,充军的充军。皇帝朱翊钧亲手制造了特大的冤案,留给子孙去平反。万历四十年,自诩为“梁宋间散人”的吕坤在《书太岳先生文集后》中,已经预料到“异时必有为之湔白者”(湔白意为昭雪)。他说:“设先生避艰险、计身家,藉一人殊眷,结四海欢心,国家威福尽足以供之,其谁不悦?即不然而优游暇逸,循敝辙,守陋规,上下习而安之,其谁生怨?而先生不为也。先生之言曰:‘吾无已志徇国家,遑恤其他!虽机阱满前,众簇攒体,不之畏也。’……至今父老忆海晏河清之时,士大夫追纲举目张之日,有穆然思慨然叹者。功过相准,宜有定评。”所以他坚信“异时必有为之湔白者”。

果然,天启二年,皇帝朱由校给张居正平反昭雪,恢复原官,给予祭葬礼仪,张府房产一并发还。崇祯三年,皇帝朱由检进一步为张居正的儿子恢复名誉,给还先前的功名、官职与诰命。士人评论道:当王朝走上末路之际,皇帝“抚髀思江陵(张居正),而后知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时相一也”。张居正之后的所有内阁首辅,就其力挽狂澜的政绩而言,没有一个可以和张居正比肩,毕竟他是“救时相”,其他的不过是“庸相”而已。

以历史学家客观冷静的眼光看来,张居正为革除积弊推行新政而呕心沥血,功绩不可抹煞。《明神宗实录》的盖棺论定还算平直公允。一方面确认他的政绩:“十年海内肃清,四夷啬服,太仓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综名实,清邮传,核地亩,洵经济之才也。”另一方面也毫不掩饰他的过失,尽管过不掩功,也足以使他陷入无法摆脱的困境:“偏衷多忌,小器易盈,钳制言官,倚信佞幸。方其怙宠夺情时,本根已断矣。威权震主,祸萌骖乘。何怪乎身死未几,而戮辱随之也。识者谓:居正功在社稷,过在身家。”

“威权籐主,祸萌骖乘”八个字,是张居正悲剧的焦点。正如当时的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于慎行所说:“江陵(张居正)之所以败,惟在操弄主上之权,钳制太过耳。”至于“功在社稷,过在身家”八个字,也可以由海瑞所说的“居正工于谋国,拙于谋身”,得到印证。

万历四十年,张居正之子张懋修编成先公文集,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沈鲤为之写序,对于张居正“工于谋国,拙于谋身”,有感同身受的分析。首先,肯定他以法治国,拨乱反正,将身家利害置之度外的精神:“思欲一切修明祖宗之法,而综核名实,信赏必罚,嫌怨不避,毁誉利害不恤。中外用是凛凛,盖无不奉法之吏,朝廷亦无格焉不行之法。十余年间,海宇清晏,蛮夷宾服,不可谓非公之功也。”其次,分析他身后的祸患,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方面,“惟是人情惮检束而乐因循,积玩既久,一旦以法绳之,若见以为苛。而公持之益坚,争之益力,以是遂与世龃龉”。另一方面,“而又一二非常之事,有众人未易测识者,其迹不无似愎,似少容,似专权,似纯任霸术,以与金革变礼,终未尽合,上一时虽优容,实已不能无疑。比公既谢世,言者益祷张其词,上眷宠始移,而公家之祸于是不可解矣”。

沈鲤此言极是,“与世龃龉”,结怨甚深,预示张居正身后将面临诋毁的声浪。此前多年,诋毁声浪始终不断,“夺情起复”时期达到巅峰,都被皇帝朱翊钧与首辅张居正联手以廷杖的非常手段,打压下去。他死后的诋毁声浪甚嚣尘上,再也无人打压,转化为惨烈的悲剧,关键是皇帝“眷宠始移”,最终导致“祸于是不可解”。而“眷宠始移”的根本原因,就是“威权震主”。张廷玉奉敕编纂的《明史》说得好:“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颓,不可谓非干济才,而威柄之操,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一语道破“祸发身后”的原因,端的是威权震主,而不是改革本身。

后人有感于此,在江陵张居正故宅题诗抒怀,其中两句写道:“恩怨尽时方论定,封疆危日见才难。”不免令人想起明人杨慎评《三国演义》的词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樊树志     来源:《书城》2018年12期

相关文章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