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不是一回事

古人不能上网,无缘为自己取网名,因此,也就没有机会享受今人穿着多件马甲骂人的“乐趣”。但是,古人却有自己的“马甲”—字。

《礼记·檀弓》曰:“幼名,冠字。”人一生下来就得由父母起个名,这个名称为“小名”或“乳名”。等长到二十岁,可以挽起头发戴上帽子成人了,还得由父母郑重其事地为其举行“冠礼”,再给他起个名,这个名就叫“字”,也叫“表字”。这表示他“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人不可复称其名,故冠而加字”。

因而,古代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应该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自称则必须用名。因此,“字”虽然是自己的,但却是为外人称呼自己的时候准备的,自己却从来不去使用。刘备、关羽和张飞都可以称诸葛亮为“孔明”,但诸葛亮本人却只能自称为“亮”,不能自称为“孔明”。

除此之外,名与字之间还有别的不同功能:“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婴儿出生伊始,父母和长辈显然无法断定其将来的德行如何,因此,为孩子取“名”一般都选用意思比较宽泛的字。待孩子长大,至弱冠之年,其个性、察赋包括缺点己为外界所了解,此时,长辈再为其加冠表“字”就有了表扬、劝诱、敦促之意。

《白虎通义》云:“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盖名之与字相比附故。”“名”与“字”或相补、或相承、或相反、或相关、或相近。二者在意义上往往存在着相同、相近、相关或者相反的关系。如杜甫字子美(甫,男子美称)、韩愈字退之,岳飞字鹏举、唐寅字伯虎又字子畏……这些皆为意义相关、相补。

名、字之外又有号,名、字一般是父母师长给的,自己不能随意更改以示对亲长的尊重。号则是朋友取的或自己拟的,自由发挥的空间较大,更能体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来。

来源:《旅游时代》2011年第12期     郭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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