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尔幼志”:中国古代的成人礼仪

“弃尔幼志”:中国古代的成人礼仪(一)

成人礼是人生礼仪的一部分,它通过某个时间段的某些仪式,让少年告别幼稚,宣告被成人社会接纳为其中一员。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都有成人仪式。

在这些仪式中,为了考验意志,展示勇气,几乎无所不用其极,甚至达到毁伤身体的程度。例如印第安人将年轻人送到野外,要经过数天的禁食,以磨练其求生能力。在澳洲土著部落,年轻人要在野外自谋生路长达6个月,归来后才会被视为成年男人。在亚马逊丛林中的马蒂斯部落,男孩通过了辣椒水滴眼睛、鞭打身体、涂抹青蛙毒液等考验方式,才能参加狩猎。塞特玛威族是亚马逊丛林深处的另一个部落,其男孩要将手伸进装满毒蚂蚁的手套中,毫不畏惧地跳舞10分钟,才算经历成人礼的考验。现在世界流行的蹦极,据说就来自南太平洋岛民瓦努阿图人的成人礼仪。他们用木棍和藤蔓搭起约30米高的木架,勇敢者从上面一跃而下,经历过这种极其危险的“死亡跳跃”,才算步入成年。在世界各地,纹身、毁牙、剃头、流血、环割包皮等毁伤身体的方式,都是成年礼的常见节目。

中国在史前时期大概也有过类似行为。距今约6500~4500年的新石器晚期文化,叫作大汶口文化。考古学家在其墓葬中发现一种共有的特点,青年墓主普遍被拔除门牙。经过调查,在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河流的中下游史前墓葬中,都存在着类似葬俗。常见的方式是拔除一对上颌侧门牙, 其时间可上溯到距今7000年前。学者们相信,拔牙这种古老的风习曾经在今日中华民族祖先的一部分人中广为流行过。后来向西南方向,流传至江汉流域的屈家岭文化,并一直残留到近代云、贵、川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中 (如僚、仡佬族) ;向南,经浙、闽、粤沿海地区流传到珠江流域,并可能在商代之前,由大陆沿海传入澎湖、台湾海岛地区。调查表明,这些被拔除门牙的墓主,年龄一般在15~20岁之间,并以14~15岁的性成熟期为多。为什么会如此?研究认为,这种埋葬习俗可能就是原始社会成人礼的结果,或许他们必须拔去门牙才能获得成婚的资格。在今天印度尼西亚西部的明打威群岛上,女性到青春期之后,仍会用岩石把自己的牙齿琢磨成尖尖的形状。

进入文明时代之后,中国人为什么没有将这些成人仪式的“畸俗”保存下来?换句话说,三千年来,中国人虽然也代代举行成年礼仪,然而却为什么没有经受此类皮肉之苦?这不能不归功于西周文化的影响和儒家礼仪的推广。周人来自西方关中平原,没有采用东方的礼仪制度,这是情理中事。孔子多次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儒家文化最为标榜的是“从周”和“复礼”。在从周的儒家文化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之后, 周人的礼仪也得以推行全国。而周礼最大的特点,就是孔子多次感叹的“文”。这从儒家成人礼的设计中便可得窥一斑。

华夏汉族的成人礼是通过戴三次帽子、穿三套不同的服装来展示其成人过程的,所以叫作“冠礼”。关于古代冠礼的仪式过程,主要记载在《仪礼·士冠礼》《礼记·冠义》和《大戴礼记·公冠》等几篇文献中。它庄重、简易,并极富象征性,完全没有心惊胆颤和皮肉之苦。

简要而言,在先秦时期,士这一级贵族的冠礼大约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行冠礼前的准备。包括筮日(在父庙门前占卜举行冠礼的吉日)、戒宾(提前邀请众宾, 告以行冠礼的日期)、筮宾(占卜一位德高望重的正宾或主宾,由他来为少年加冠)、宿宾(主人亲自去邀请卜选出来的正宾)、为期(约定并告知相关人员次日行冠礼的具体时间)等程序。

2、“三加”仪节。首先要陈服器(陈列加冠所需的各种用品,如三套服饰),接着,作为冠礼的实际主持者,主人(即少年的父亲)要迎接宾客和赞者(行礼过程中的助手)进入父庙,士一级的冠礼全程在父庙中举行。然后行“三加”之礼,这是整个冠礼的核心。

加第一道冠叫“始加”。事先,赞者为少年梳理头发,用缁纚(黑色的包头布)缠好发髻。正宾来到少年席前坐下,为他扶正一下头上缠发髻的缁纚。赞者将缁布冠递给正宾,正宾右手握着冠的后项,左手拿着冠的前端,走到少年跟前,端正一下自己的容仪,向少年致祝辞:“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徳。寿考惟祺,介尔景福。”意思是说,选择今天这个吉日,为你举行成人礼,希望你告别顽皮的童年,长大成人,并祝你未来长寿健康,福禄圆满。然后,像此前正缁纚那样坐下,为少年戴上缁布冠。少年起身,正宾向他拱手行礼。少年进房,脱去采衣,换上玄端爵韠(玄端服和雀黄色的蔽膝),出房,面朝南而立,展示给大家。

加第二道冠叫“再加”。正宾向少年拱手行礼,请他即席坐下,赞者再次为冠者梳发、插笄(因脱去第一道冠时可能造成头发散乱)。正宾像始加礼时一样, 先为冠者扶正包发之纚,然后从执冠者手中接过皮弁冠,右手执其后部,左手执其前部,走到冠者的席前,再致祝福之辞:“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徳。眉寿万年,永受胡福。”然后把皮弁冠戴在少年头上。少年退进东房,换上素积素韠(白缯制作的腰间有褶的下裳和白色的蔽膝),出房,面朝南而立,展示给大家。

加第三道冠叫“三加”。所戴的冠叫爵弁。祝词是:“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俱在,以成厥徳。黄耇无疆,受天之庆。”其他形式与前两道相同。行礼后,少年穿上纁裳韎韐(浅红色的下裳和赤黄色的蔽膝),向大家展示。

3、宾醴冠者。即正宾向刚加过三道冠的少年敬酒。醴酒和饮酒的角柶(舀酒的勺)都准备好之后,正宾拱手行礼,请冠者就席。赞者捧着盛酒的觯出来,正宾接过觯,把觯上之柶的方向调整为柄朝前,然后走到少年席前。向少年念醴辞:“甘醴惟厚,嘉荐令芳。拜受祭之,以定尔祥。承天之休,寿考不忘。”少年拜正宾后,接过酒觯,用角柶从中挹取酒行“祭先”(以酒洒地,祭先世造此食者)仪式,然后起身坐下,尝一口醴酒,再把柶插入醴酒中,表示饮毕。

4、冠者拜见母亲。少年从座席上下来,来到席子南端面朝北坐下,取些肉脯,然后自西边台阶(宾客之阶)走下,到东边的小门外拜见母亲,并献上肉干,母亲拜而受之。少年拜送,母亲又拜一次(妇女对男子行拜礼,男子拜一次,妇女拜两次) 。

5、宾为冠者取字。正宾从西阶下堂,面朝东而立;主人从东阶下堂,面朝西而立。少年站在西阶下的东侧,面朝南。正宾为少年定一个表字,正宾说:“礼仪既备,令月吉辰,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冠者要有语言应对(其应对之辞已不可考)。古礼规定,小孩出生后三月,父亲为之取名。现在成人礼上取字之后,大家(除君主、父辈外)都要“敬其名”,而不能再直呼其名,只称其字。

6、冠者见众亲友和尊长。少年见众亲戚、相礼的赞者,与他们互相行答拜之礼。再去见姑姑和姐姐,仪节和礼见母亲时一样。接着,少年改穿玄冠、玄端、爵韠,带着礼物去见国君、卿大夫、乡先生。

7、正礼后的仪节。主人要“醴宾”,即用献、酢、酬的“一献之礼”招待正宾,然后把招待时所用的俎上食物送往正宾家中,称为“归俎”。

以上这些程序,结合着当时的宫室建筑、衣裳装饰、左右方位,像舞台剧一样,井然有序,显得非常文雅。最重要的是,每个细微的动作、方位和节目变化,无不体现出冠礼的象征性。

冠礼的核心是“三加”。杨宽先生认为,这三次加冠都有实实在在的象征意义。第一次戴的缁布冠,是周族人太古时戴的一种帽子,那时还没有丝帛,只用麻布,一般都用白麻布做成帽子,只有斋戒时才戴黑麻布做的冠,所以用过便可抛弃。戴缁布冠便能够参加斋戒和祭祀,而第一次加冠后所穿的玄端、玄冠,是贵族常见的礼服,象征着他通过此仪式而获得贵族的身份。第二次戴的皮弁,是一种打猎和战斗时用的帽子,象征着通过加冠仪式而具备了贵族服兵役的义务。第三次戴的爵弁,是一种祭服,象征着他从此获得了在宗庙中参与祭祀的权利,成为宗族的一员。冠礼虽然是由氏族制时期的“成丁礼”演变而来,但它主要是为了巩固和保障贵族成员的特权,平民庶人并不举行冠礼。

根据《礼记·冠义》的解释,冠礼中的象征性几乎无处不在。例如,给长子加冠要在阼阶(即东阶,主人所行之阶)上举行,是为了“著代”,即表明父子之间的代际传承。而在西阶(宾客所行之阶)上向被冠者行献酒之礼,则表示少年已具有成人的资格,被当作宾客对待。三次加冠后为之取字,上古的名字很长,多达五字,要带上排行标记(如伯仲叔季),是象征他被列入宗族的辈行序列。加冠后去拜见母亲和兄弟,对方向他还礼,也是为了显示他已成人,不再被视为孩童。三次加冠后少年首先要拜见母亲,按照今天的理解,可能还寓含着感谢母亲养育之恩的意义,这与世界各地的成人礼一样,也寓意为一场“脱离母亲的仪式”。冠礼之所以在宗庙中举行,是为了尊重祖先,告慰祖先后辈已经成人。行冠礼完毕后,少年要拿着礼物去拜见国君、卿大夫、致仕的乡先生,也是显示他已成为贵族圈子的一员,可以参与政治生活了。通过这场冠礼,把受冠者做儿子、做弟弟、做人臣、做晚辈的身份和责任、义务都规定下来,彰显出来,从此这个成年人便应当懂得孝、弟、忠、顺的伦理了。所以,古人特别重视冠礼,将其视为“礼之始也”。

“弃尔幼志”:中国古代的成人礼仪(二)

在《“弃尔幼志”:中国古代的成人礼仪(一)》中所叙述的是士这一级贵族的冠礼仪式。据文献记载,不同等级的贵族其冠礼会有所差别,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加冠的次数,二是举行冠礼的年龄。

《大戴礼记·公冠》记载了公侯一级的冠礼,与《士冠礼》有不少差别。例如,公侯一级加冠,便由自己充当主人,直接从东阶(主人阶)上下。礼学家们解释说,公侯可能很小就继位了,到他们加冠行成年礼时,自然当以主人自居。该篇还说,“公冠四加玄冕”,这引起不小的争议。有些礼学家认为,这几个字有文字错误,“四”本当作“三”(古文字“四”写作四横),“玄”本当作“衮”;有些礼学家(如唐代的孔颖达)则说,按照儒家礼制的等级差别原则,士冠礼三加,诸侯冠礼应当四加,曹魏时的王肃甚至认为天子应当五加。至于五加的帽子是什么,那就是在士的缁布冠、皮弁、爵弁基础上,再增加公侯的玄冕和天子的衮冕。

至于举行冠礼的年龄,《仪礼·士冠礼》里并未讲到。但《礼记·内则》里说得很清楚:“二十而冠,始学礼。”《谷梁传》里也说得很明白:“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士一级贵族应当到20岁才加冠,因为20岁才开始“成人”。这或许跟古人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有关。古人认为,在20岁之前都还是个孩子,如若死去,都只能算是夭殇早死。《丧服》规定,7岁以下为无服之殇,8至11岁为下殇,12至15岁为中殇,16至19为长殇,对待他们的服丧规格都大大低于成年人。《曲礼》说,人长到10岁,称之为“幼”,可以出外寄宿就读;长到20岁,身体仍然“未壮”(未达到壮年),叫作“弱”,可以加冠。正因此,成年礼又叫作“弱冠”,后代都把20岁叫作“弱冠之年”。西汉的贾谊少年时就对诸子百家之书无所不通,经人推荐,被汉文帝召为博士,《史记》说他“年二十余,最为少”,《汉书》则说他“弱冠登朝”。冠礼仪式上戴第一种帽子时,正宾对他的祝辞是“弃尔幼志,顺尔成徳”,正是要勉励他改掉“幼”年阶段的顽皮个性,顺应人的生理年龄,从此在父子、君臣、长幼的社会坐标中去担当“成人之德”。附带说一句,10岁至20岁这个叫作“幼”的阶段,有点像西方文化中常常说到Teenager,不过Teenager指13至19岁。

中国古代冠礼图

虽然规定了二十而冠,但这只是一常例,古代很多重要人物似乎并没有遵从这个年龄规则。比较合乎规定的史例,是西周时期的周召公,据说他19岁“见王而冠”,加冠后便做了一方诸侯。19岁冠与20岁冠差别并不大,只是虚岁和实岁的不同。整个先秦时期,只有秦国国君认真地举行过冠礼,例如秦惠文王、昭襄王都是19岁时即位,又都在三年之后加冠,这样说来,秦国流行的就是22岁行冠礼的制度。《史记》记载,秦始皇13岁即位。不过这期间,他的母后跟嫪毐私通,在其母后的娇纵下,嫪毐被封为长信侯,“事无小大皆决于毐”。到了始皇九年四月己酉这一天,他突然“宿雍,冠,带剑”。雍地是秦人的祖庙所在,也就是说,他突然亲临祖庙举行了一场冠礼,以此宣告自己已经成年,能够行使治国治民的权力了。就在当年,始皇铲除嫪毐集团,车裂了嫪毐, 囚禁了生母,并杀死了母后的两个私生子。显然,秦始皇的这场冠礼是他控御政治权力的动员令,是对母后嫪毐集团的宣战。关于秦始皇行冠礼的年龄,《史记集解》引徐广之说,认为是22岁,司马贞《史记正义》则说是21岁。如果按照礼制,秦惠文王、秦昭襄王和秦始皇举行冠礼的年龄似已较晚。不过,考虑到虚岁多算了一年,当年即位称元(而不是逾年称元)可能又多算了一年,这样, 22岁实际上或许就是20岁,与礼制规定也相差不大。

更多的贵族、国君常常年少时即当大位,又都是早婚,婚前必须行冠礼,所以其冠礼要么提前,要么补办,在年龄的规定方面执行起来绝没那么严格。公元前564年(鲁襄公九年),鲁襄公君臣一班人给晋悼公送行,宴会就设在黄河边上,晋悼公问起娃娃国君鲁襄公的年龄,专权的季武子代为回答了襄公的出生之年,晋悼公说:“哦,那12岁了,12岁是一个岁星轮回啊。国君15岁生孩子,举行冠礼之后生孩子,这才合乎礼。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去准备冠礼的礼器呢?”季武子说,国君加冠,必须要在自己的先君宗庙里行祼享之礼,用金石之乐,现在我们身处国外的旅行途中,请到兄弟国家之后借用这些礼器。在大国之君晋悼公的安排下,鲁襄公回国时路过卫国,于是在卫成公的庙中匆匆举行了冠礼。虽然行礼的钟磬是借来的,但史书评价这合乎礼制。因为有了这个偶然的史例,于是,后代礼学家常说天子、诸侯都要提前到十二岁加冠。

又如,“赵氏孤儿”赵武(赵文子)的加冠时间,有学者推断,当在公元前578年至公元前575年之间。也就是说,他当时在13周岁(14虚岁)至16周岁(17虚岁)之间,显然与“二十而冠”的礼制不符。之所以如此,无疑是因为他承担了复兴赵氏宗族政治权力的重任,在其他几家大夫的簇拥下,他必须提前登上晋国政治舞台。所以,天子和高级贵族行冠礼的时间也不那么严格,根据实际政治需要会有所变动。

冠礼的重点是“三加”,即三次戴冠,其标志是发式的改变。《诗经·齐风》中有一首《甫田》之歌:“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高亨先生认为是农家儿子尚未成年, 竟被统治者抓去当兵派往远方,他的亲人想念他,于是唱了这首歌。陈子展先生则采信传统经学的旧解,认为表达的是嫁到齐国的文姜思念其子鲁庄公,回鲁看到儿子长大成人之后的喜悦和感叹。陈先生的白话翻译是:“好幼弱啊,可爱悦啊,丫叉的结着头角啊!不多几时又见到啊,突然戴成人的帽啊!”无论如何,成人之前扎着羊角辫,穿着花衣服(衣采),成人后要戴冠,一眼即可辨别。

在古代,少儿少女的头发不长,也不需做任何装饰,任其自然下垂在两侧耳旁,称之“垂髫”。再大一点,就把两边下垂的头发分别扎起来,像两个羊角一样立在头上两侧,谓之“总角”或“总丱”。《礼记》规定,“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縰、拂髦;总角、衿缨, 皆佩容臭”,未加冠的男孩和未加笄的女孩,每天鸡叫头遍时就要起床,洗漱完毕,梳头扎上羊角辫,佩上香囊,然后准备去向父母请安。加冠时发式的根本改变是,把头发向上梳,盘结到头顶上,挽成髻。然后,用一块黑色的纚把头发包起来,这才戴冠。帽子戴好后,用一根笄(簪子)横穿过帽子和头发。为了固定,冠上左右分别向下引一根丝带,在下巴之下打结,称为冠缨。

包头布有多大呢?按《士冠礼》的说法,“缁纚,广终幅,长六尺”,也就是说,有一幅布宽,六尺长。根据上古时期织机的宽度,一幅布是二尺二寸宽。从先秦至两汉,一尺约合今天23.14厘米,那么,这幅包头布大约宽50厘米,长139厘米。这跟今天的丝巾相比,面积也不算太小。至于系帽子的缨,应当也相当结实,而且也不短。公元前541年,楚国公子芈熊围,借着向楚王郏敖(围的侄子)探望病情的机会,“缢而弑之”,据说就是用冠缨绞杀楚王,然后自立为王的。

“弃尔幼志”:中国古代的成人礼仪(三)

加冠不仅是成年的标志,还是贵族身份等级的标志。先秦时期,并不是人人都可戴冠。庶人在头顶上盘发后,用巾、布之类包头束发,仅此而已。《释名》说,“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可见平民不加冠,只有士以上的贵族才可戴冠。看来,前述高先生认为《甫田》诗为农家儿子成年加冠的形象改变,颇值得怀疑。公元前480年,卫国发生了一场父子相残的宫廷内乱,流亡的故太子蒉聩杀回卫国,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卫出公。一向勇武有力、性格伉直的儒门弟子子路 (仲由) 卷入了这场动乱,他居然要火烧蒉聩,结果被人砍杀,连冠缨都砍断了。子路临死前平静地说:“君子死而冠不免。”于是从容地戴好帽子,系好冠缨,体面地死去。贵族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冠冕,实际上是珍重身份,珍重荣誉。

冠礼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区别蛮夷。《淮南子》说:“三苗髽首,羌人括领,中国冠笄,越人劗鬋。”南方三苗人用枲 (麻绳) 束发 (这是华夏人的丧服) ,西方羌人在头上扎领结,东南越人剪短头发 (即断发纹身) ,只有中原华夏人戴冠插笄。所以“华夏衣冠”就成为中原文明的象征和代称,以区别于“四方蛮夷”。

与华夏衣冠相对的是,周边其他族群“披发左衽”,即散发而不戴冠,衣襟向左掩(这是华夏人的丧服)。孔子尽管对管仲有些微词,但他还是盛赞管仲拯救了华夏文明,说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早就“披发左衽”了。这可不是随便说的,它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习惯。秦朝末年,天下大乱,江山从姓嬴改姓了刘,秦国派到广东去的旧县官赵佗一看故国回不去了,干脆在岭南称王,另立了南越国。刘邦平定天下后,派陆贾到南越去游说他重归故国,而越佗的装束已经南越化,居然“魋结箕倨”,陆贾对他的斥责首先就是“反天性,弃冠带”。经过陆贾一番威吓利诱,最终赵佗称臣于汉朝。赵佗不戴冠而“魋结”,汉唐人解释就是“椎髻”,在后来的历代文献中也常有所见,几乎成为少数民族的身份符号。其具体形象是,把头发挽成一束,然后在头顶上盘成锥状。据说,近现代广东人还有所谓“螺髻”,就是指这种发式。

因为冠礼要把帽子戴在头上,头就是“首”,“首”训为“元”,所以加冠又叫作“加元服”。《士冠礼》中,戴第一种帽子时的祝辞便是:“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文献记载,西汉昭帝之前的皇家成年礼,都称为冠礼,例如汉高祖、汉景帝、汉宣帝等都曾为太子举行过冠礼。自汉昭帝开始,后代皇室行冠礼常常又称为“加元服”。遇上皇帝或皇太子加元服,算是大喜事,常常会大赦天下,向王公大臣颁赏金帛之类,甚至会给全天下百姓普遍加爵一级,类似于今天的普涨一级工资。

魏晋南北朝以降,中国人将儒家礼仪分为吉、嘉、军、宾、凶五大系统,冠礼与婚礼、朝会、继位、纳后、立储、节日、养老等礼制一起,归入嘉礼一类。生逢乱世,代际轮替很快,所以皇帝、皇太子和贵族们加冠的年龄都很小,一般在15岁左右举行,小的12岁就举行了。隋唐时期的一些正典、正史都记载皇室有举行冠礼的制度,例如,在著名的《大唐开元礼》中,皇太子冠礼所戴的三种帽子,一加叫缁布冠,二加叫远游冠,三加叫冕冠。唐高宗时为新立的太子李弘加冠礼时, 他才8岁。但民间似乎对冠礼逐渐淡化。唐朝后期的柳宗元,在给他的“粉丝”韦中立写的一封信中,举了一个唐人对冠礼已然陌生的例子。当时有个叫孙昌胤的官员,按照古礼在家中为儿子举行了冠礼,第二天上朝时很高兴地告诉大家“我儿已行过冠礼了”,在场的人都感至莫名其妙,主政京畿的京兆尹郑叔则很不以为然,垂手拿着上朝的笏板,退后一步说:“这关我们什么事?”引来朝臣们一番哄堂大笑。按照柳宗元的说法,冠礼在当时已经“数百年来,人不复行”,可见已呈衰落之势。

宋代以后,冠礼整体上走向废弛。宋真宗中年时,身体抱恙,退居太清楼养病,他打算委政于皇太子,让他“加冠监国”,由王曾辅佐,处理政务,结果遭到谏官王臻等人的反对。王臻认为,不冠而监国,简直是童子游戏:“今皇子未成,俾冠而临国,冠道未成,不冠而监,岂可以童子之道理焉!”后来,宋真宗于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让年仅6岁的皇太子完成了冠礼。宋代流行着一股复古之风,朝廷仍然试图复兴古礼。宋徽宗对冠礼十分重视,他认为唐朝的《开元礼》不足为法, 礼制应当“追述三代之意,适今之宜”,也就是说,用上古礼意做些切近现时的改造,于是他亲自制了《冠礼沿革》十一卷。政和四年(1114年)二月二十七日,他给长子赵桓(即后来的宋钦宗)在文德殿举行冠礼,当时赵桓还未入主东宫,也就是说,尚未获得太子身份,三加命字,礼仪隆盛。据说当天行礼时,正在奏乐期间,“日为之重轮”,太阳居然再升一次,估计也是阿谀之词。第二年,又为皇庶子赵楷行冠礼。这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北宋皇室的冠礼复兴。不过,十三年之后“靖康之耻”,徽、钦二帝便成了金人的俘虏。

宋代的蔡襄、曾巩、苏辙等人都曾感叹当时冠礼“废而不立”“不行甚矣”。司马光认为,由于冠礼久废,导致人情轻薄,婴儿尚在吃奶,便已加冠,有官位的甚至给奶儿加上官服,到10岁时仍然束总角发式而没加冠的几乎罕见了,如此一来,“自幼至长,愚騃若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一个人如果对冠礼轻漫而缺乏敬畏,没有经过正式的成人仪式,会永远愚憨,长不成人。为此,司马光、朱熹等人一直致力于礼制革新,为庶民制定更加实用的冠礼仪式。对后世影响极大的《朱子家礼》中有《冠礼》一篇,基本程序与《仪礼·士冠礼》相仿,但两相相比,也有若干细节变化:

一是年龄变化,男子由原来的20岁,改为15至20岁。女子是15岁,虽未许嫁也要行笄礼。二是取消筮日、筮宾环节,改为选择正月的某一天举行,由家长选择某一位贤友来主持即可。三是对加冠的细节做了一些重大调整。将三加的缁布冠、皮弁和爵弁这三种帽子,在司马光《书仪》和朱熹《家礼》中都改为:一加冠巾,服深衣,纳履;二加帽子,服皂衫,革带,系鞋;三加幞头,公服,革带,纳靴执笏。这种改变,可能是时代服饰演变所致,更大的意义是,宋代以来社会阶层的区隔被打破,“礼下庶人”,出现“士庶通礼”,一般人家都可具备和佩戴冠巾、帽子、幞头,更适合于普通民众。四是增加冠者拜见祖庙环节,即“主人以冠者见于祠堂”,刚刚成年的孩子报告祖先,获得祖先神灵的认同。五是将“见母”环节改为见尊长,包括父母、诸叔父兄、诸叔母姑、诸姊嫂。五是将礼毕冠者见国君、卿大夫及乡贤,改为“见于乡先生及父之挚友”。先秦时期设计此礼时,贵族之子举行成人礼可能会有国君参加,在后世当然已不可能,而改为父亲的好友来见证子辈成人,则更具现实意义。

明代官方仍制定有皇帝、皇子加冠礼仪,但社会上实行起来越发草率苟简了。清代,满族文化入主,国家礼制中几乎看不到冠礼的内容。虽然如此,民间社会的成人仪式却从未中断,只不过流行的是一些简便方式而已。例如,宋代宫中和民间都流行一种叫作“上头”的风俗。所谓“上头”,大概是冠礼的变异或简化形式,因为冠礼加冠的前奏是把孩子自然垂落的头发挽起盘在头上,所以民间就把冠礼俗称为“上头”了。早在南齐时,有个叫华宝的人,家住无锡,8岁那年他父亲华豪要远戍长安,临别时华豪对儿子说,等着我回来给你“上头”。结果长安陷落,华父战死, 从此华宝到70岁竟终生不冠不婚。宋代还流行在清明节这一天为女子“上头”,也就是办“及笄”仪式。女子15岁举行及笄之礼,也要为之取字,表示可以嫁人了;即使还未许婆家,到20岁也要行笄礼,盘起头发。清代女子14岁时,就开始蓄发,也称为“上头”。不过,明清时期,娼家妓女初次卖淫也叫作“上头”,则是另一回事。到了近代,上头仪式又称“开容”,民间称为“开脸”,由全福妇女(公婆、丈夫、子女俱全)在出嫁前为她弹线美容,这也意味着告别少女时代, 成为成年新妇,开始新的生活。

总的说来,近代以来冠礼全然荒废,到20世纪真正成了历史的陈迹。究其原因,一是冠礼前后没有实质性的变化,行不行冠礼对一个人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没有根本改变,不像婚礼是要分家过日子,具有实际意义。二是由于早婚,十多岁即可成婚,原来通过冠礼来标志成人的文化功能完全丧失,徒具形式而已,所以冠婚合一了。三是由于清亡以后新文化运动提倡剪除长辫,实行短发 (例如朝鲜甲午革新后、中国辛亥革命后都曾颁布短发令) ,男子没有了长头发,绾发、加冠、插簪子也无处生根了。如果说冠礼还有些许遗存的话,大概只剩下取字这一项内容了, 例如,如毛泽东字润之、朱德字玉阶、鲁迅字豫才、陈独秀字仲甫、胡适字适之、叶圣陶字秉臣、朱自清字佩弦、钱钟书字默存,等等,解放前称呼对方时还以字为尊。辛亥革命以后,国内推行“一名主义”,名与字逐渐合一。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大多已不再取字。新中国更是无字,青年人对之视若隔世,仿佛是另外一种文化的传闻了。

不过,“礼失而求诸野”,在今天我国的边远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中,也还可见到冠礼的遗风。例如,在台湾地区,婚前要“上头戴髻”,实际上就是冠礼的遗俗。所谓“上头戴髻”,就是两家同时梳三下头发,并向神灵祈求子孙繁盛。女子在梳完头发后要戴簪子,大概相当于及笄之礼。又如,今天青海地的河湟汉族婚礼中还存在一种“冠戴”仪式, 就是古代冠礼的遗俗。婚礼当天,各种仪式穿插进行。其中有一个在宴饮中举行的重要环节,即“冠戴”。届时,在“大东”(婚礼司仪)的主持下,女方家的“压箱者”(新娘送亲队伍中志司陪嫁衣物的小孩)拿出一个方盘,内盛一套新衣、鞋帽,捧至新郎面前,这时参加婚礼的亲朋一拥而上,拿出盘中衣物给新郎穿戴。当地地方志记载,此地很早以来就有此习俗。由娘家给女婿陪有衣服、腰带、鞋袜等,并由女方的近亲长辈给新郎穿上,叫作“冠带”或“冠戴”。“冠戴”完毕后,新郎要向父母、岳父母、“大东”等尊长敬酒致谢,这可能就是古冠礼中“见母”“见兄弟、赞者与姑姊”“醴宾”“酬宾”等仪节的遗风。另外,“冠戴”仪式中,“大东”也要唱祝辞,其内容以祝福婚姻幸福为主。这些虽然夹杂有闹婚的习俗,但更多的则可能是明清以来“冠婚合一”的表现。

来源:《武汉文史资料》2017年04期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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