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五种礼仪制度(二):凶礼

凶礼,是指有关哀悯、吊唁、忧患的典礼。这一礼仪包括许多具体的内容,如遇饥荒要举行荒礼,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要举行吊礼,有外敌入侵而导致战争要举行襘[guì]礼,国内发生动乱则举行恤礼,然而与人们联系比较密切,而且在社会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还是丧礼,即丧葬哀悼的典礼。因这一礼仪最能体现生者对死者的顾恋悲哀之情,可以作为凶礼的典型代表。凶礼都是在发生不幸的事情之后,为祈求和平,希望减轻灾难带来的痛苦与损失,而举行的仪式。丧礼则是在人死后举行的一种礼仪活动,因为古人将人临终到埋葬以后分为几个阶段,因此与之相关的仪式也是分阶段进行的,大致可分为复、殓、殡、葬、服葬五个阶段

古时,人们把生命垂危,处于临终前的人称作“属纩[kuàng]”。纩是新丝绵,极轻,把它放在病危者的口鼻之上,用以查看他是否已经死亡。一旦丝绵不再飘动,即没有“一丝气”,就可以断定人已去世,于是便进入“复”阶段。所谓“复”,实际是为死者招魂。古人认为人死后,魂就会离开躯体,到位于北方的冥府去。因此在人刚刚去世的时候,由活着的人手持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登上屋顶,朝着北方呼喊死者的名字,以招其灵魂回复其体。经过千呼万唤,不见复活,这才开始操办正式的丧事。

在给死者沐浴之后,便进入“殓”的阶段,习惯上称之为入殓。殓分小殓、大殓。小殓是指给死者穿上寿衣,再用衣衾(裹尸的包被)包裹尸体;大殓是指将尸体盛入棺木。殓,也依官位高下及地位尊卑受礼的限制,不仅在衣衾的质地和数量上有所差别,在“殓”的时间长短上也有区别。根据礼仪制度的规定,天子死后,小殓七天;诸侯五天;大夫四天,士三天。大殓则在小殓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时间均为一天。而盛放尸体的棺材也有严格的规定。古人在丧葬的器具上,除使用棺外,还有椁。椁是套在棺外的,所以又称为套棺或外棺。百姓和一般官吏死后有棺无椁,只有帝王、诸侯、权臣死后才有权享用椁,而椁的数量也随地位的增高而增加,至多可达三四重,而椁的装饰也随之愈发精美,当然最里面的棺在装饰上就要更加豪华奢侈了。

据李莲英《爱月轩笔记》和清档案《孝钦显皇后升遐记事档》的记载,清朝咸丰皇帝的皇后慈禧的入殓极尽奢华。她所用的棺材外面先用100匹高丽布缠裹衬垫,再于垫布外面漆饰49遍。每刷一道漆还有一定的名目和工艺要求,第一道漆名为钻生漆,第二道漆叫通漆灰,从第三道到第40道漆,则以漆满糊布和压布漆灰两种工艺交替使用。对最后几道漆的制作工艺要求尤为精致,如笼罩漆、金胶漆、满扫金等。在将慈禧的尸体盛入棺材之前,先在棺内底部铺放一层金丝镶珠宝的锦褥,厚达2厘米左右,锦褥上面共镶有大小珍珠12604粒,红宝石85颗,白玉203块。锦褥之上又铺了一条绣满荷花纹饰的丝褥,在上面摆放着2400粒圆珠。圆珠之上再铺上绣佛串珠薄褥一支,薄褥上缀着1300粒小珍珠。入殓时,这位权倾一时的太后身穿金丝绣礼服,外罩绣花串珠褂,在这两件衣服上,仍以珠宝为装饰,竟用了大珍珠420粒,中珍珠1000粒,小珍珠4500粒,宝石1135颗。在她的周身还缠绕着九练串珠,头上还带着珠冠,冠上镶嵌着一颗大如鸡卵的宝珠,仅这颗宝珠的价值就达1000万两白银。不仅如此,她还以翡翠雕琢成的西瓜为枕,脚蹬两朵用碧玉雕琢的大莲花。仅“殓”之仪,就足以看出古代帝王及权贵的挥霍程度。古代入殓时,在死者的口中,还要有“饭含”,即在口中含有米、玉等物。当然权势越大,他口中的“饭含”之物就越贵重。慈禧口中就曾含有一颗夜明珠,据说此珠能分开合拢,分开时宝珠则透明无光,合拢后便能透出绿光,夜里可在百步之内照见头发。这样一颗宝珠,当然是价值连城的。如此奢华的入殓,也只有帝王之家才可能办到,而一般的百姓家庭,也只能从简入殓。

进入“殓”之后,死者的亲属要不停地哭,称为举哀。然而连续不断地悲哀恸哭,体力难以支撑。为使丧葬之礼能继续进行下去,则允许由其他人代为哭丧。于是在中国古代社会,曾出现“哭丧”这一职业。

入殓结束后,便进入“殡”,即停棺待葬。殡礼,带有生者对死者的眷恋之情。虽然人已去世,但人们仍旧不愿他很快离去,而将死者停放在他生前的居处,像对待宾客一样地侍奉他,故称作殡。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帝王死后,其灵柩(已盛入尸体的棺材)要移放在宫中的殿堂中。凡停放灵柩的场所,在皇宫内的称为“殡宫”,在其余官僚及百姓家中的则称为“殡堂”或“灵堂”。入殡以后,要由死者的子女和亲属,皇帝则由皇后、皇妃、皇子和文武百官轮流侍奉在灵柩之侧,谓之“守灵”,也叫“祭奠”,直至入葬为止。

殡期也因死者的身份、地位不同而长短不一,最短的仅数日即可,长者可达三年。春秋初年,周朝王室衰败,诸侯势力强盛。周桓王死后,需按照凶礼的规定入葬,可此时的王室竟拿不出那么多的钱物,只好派遣使者到各诸侯国去“求赙[fu付]”(即丧葬费)、“求金”,也就是上门讨钱。然而势力已迅速膨胀的诸侯们并不把天子放在眼里,更不愿出钱去资助一位死去的天子,致使周王室骑虎难下,既不能违反礼制,又实在无力操办,周桓王的殡期因此拖延长达九年。

在入殡期间,还有一项重要的礼仪活动——赠谥[shì]之礼,它虽不属于凶礼的范畴,但与丧葬有直接的关系。谥,即谥号,就是对死者生前行为、品德的高度概况性的评价和总结,类似于今天的悼词。古时有“盖棺论定”之说,“缘行之美恶以立谥”(《资治通鉴·秦纪》),“谥,行之迹也”(许慎《说文解字》)。尽管评定谥号是根据死者生前的行为、品德为依据的,但不同的历史时期还是有不同的道德标准,这也是评定谥号的重要依据。谥号又分为官谥、私谥两大类。官谥是由朝廷授予死者的谥号,私谥则是由亲友等赠给死者的谥号。赠谥之礼开始于西周,在《逸周书》一书中,有一篇《谥法解》,专门记载了谥号的评定标准。在以后的历史中,对谥号的评定标准又作了增补和修订。其间宋代苏洵曾奉诏集诸家谥法,编订出《谥法》一书,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谥法体系。人有善、恶之分,统治者也有贤主、暴君之别,所以谥号也分为美谥、平谥、恶谥三类。美谥含有赞颁、美誉之义,是对死者一生行为、品德的肯定。如:

武:刚强正直曰武;威强睿德曰武;克定祸乱曰武。

文:经纬天地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安民曰文。

孝:慈惠爱亲曰孝;五宗安之曰孝。

景:布义行刚曰景。

汤:除残去虐曰汤。

从例举的几个美谥标准中,不难看出这几个谥号是赠予行为正直、品德高尚的人。西汉初期,有两位皇帝在位期间,采取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使国家政治清明,社会秩序安定,生产和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他们死后,被分别赠予“文”、“景”的谥号,这就是著名的汉文帝刘恒和汉景帝刘启,他们的政绩也因此被史家誉为“文景之治”。

平谥则含有哀悯、惋惜之义,是对死者所遭受的不幸表示同情。如:

殇[shāng]:短折不成曰殇。

哀:恭仁短折曰哀。

愍[mǐn]:在国遭忧曰愍。

平谥所赠予的对象,其生前多历经磨难,想有所作为,却遭不幸,未能施展才干。如东汉时的殇帝刘隆出生仅百余日,便被抱上皇帝的御座,而他在位还不足一年就死了,自然是“短折不成”,所以得到“殇”的谥号。

恶谥则带有鲜明的贬斥之义,是对死者的为人,以及一生行为的否定。如:

厉:杀戮无辜曰厉。

炀:去礼远众曰炀。

显而易见,恶谥所赠予的对象是那些滥施暴政、行为不正者。西周后期,姬胡即位为周王,为了弥补王室出现的财政亏空,在国内强制推行掠夺山林川泽之利的政策,引起国人的不满,一时间怨声载道。姬胡又进一步采取高压政策,对有不满言论的人一律处死。国人忍无可忍,终于暴动。姬胡也因失道寡助,逃到彘〔zhì〕邑(今山西霍县),并死在那里。于是他便得到“厉”的谥号。至于历史上的另一位暴君隋炀帝,为窃取帝位,不惜杀害自己的父亲,而最终也只落得众叛亲离的可耻下场。

谥号在中国历史上沿袭了2000余年,作为礼仪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作用不仅在于对死者的“盖棺论定”,同时通过评定谥号,使死者成为生者的一位教员,以训诫后人,分辨善恶是非。谥号尽管有评定的标准,但在谥号的字数上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少则一个字,多则无限。如北宋的司马光,就谥“文正”二字,而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死后的谥号竟多达21个字。谥号评定后,通常要和死者的生平事迹一同刻在墓志上,连同棺椁一同葬入地穴。

殡期结束,称为出殡。出殡则入葬,即进入“葬”这一阶段。葬,就是将棺椁埋入地下,又称作入葬、下葬、埋葬。下葬之日,先将灵柩装载在车上,称之为灵车,也叫柳车。然后启程前往墓地,在礼仪上称之为“发引”。发引的队伍由丧主(与死者关系最近的人)领头,边哭边行。在他的身后由死者的亲友“白衣执绋[fú]”。白衣,指送葬的人身着白色素衣;绋,是牵拉灵车的绳子,到下葬时,还要用它引柩入穴。送葬的人群边行边唱挽歌,即牵引灵车时唱的一种曲调悲哀的歌曲。到达墓地后,再引灵柩下到事先挖好的地穴中,填土埋葬,葬礼即告结束。

中国古代盛行土葬,但墓葬这种礼俗的发展也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原始人类时期,死者是不埋葬的,而是弃之于原野山谷。但随着血缘氏族的形成和血亲观念的产生,人们对死去的亲人开始有了眷念之情,而对其尸体设法加以保护,由此逐渐形成了各种葬法和礼俗。“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易经·系辞下》)。这段资料告诉我们,原始的葬法是将死者用树枝杂草等掩盖起来,不使其暴露在外。古人对“葬”字的解释是“藏也”(《说文解字》),也就是掩盖、掩藏的意思。这种掩盖尸体的葬习,也与原始的宗教信仰有关,即人们头脑中的“鬼魂”观念导致人们产生惧怕死尸的心理,而设法将其藏到看不见的地方。此后又出现埋入地下的葬法,在母系氏族时期的遗址中,绝大多数都是土坑葬。这种土穴式的葬法,是古人在观念和意识上的进步,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土葬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原始阴阳之说开始萌芽,因为地对天而言,属阴;活人的灵魂为阳,死者的鬼魂为阴。所以死者入土,即入阴间。自从出现土葬,便有了墓,可是“古也墓而不坟”(《礼记·檀弓上》),是说土葬之初只有墓,而无坟。墓和坟是两个概念,埋尸之处谓之墓,也称茔[yíng];墓上堆土成丘谓之坟,也称冢[zhǒng]。从文献资料的记载分析,墓上起坟的习俗大约开始于春秋时期的中原地区。在《礼记·檀弓上》中,记载了孔子的一件故事:孔子幼年丧父。他长大后不知道自己的父亲葬在何处,后来经过多方寻找,终于在防(今山东曲阜东)打听到父亲的墓。于是他又把母亲的遗骨迁来,与父亲合葬。对此他深有感触:“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意思是说,自己是一位四方奔走的人。墓上如果没有标志,日后又如何辨识。于是便在墓上堆起高四尺的土堆。

从春秋至战国时期,不仅在墓上起坟,还有了植树的礼俗。“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周礼·冢人》),也就是说坟的高低大小,坟地种植树木的多少,都要根据死者生前的地位和身份决定。诸侯死后的墓坟,“其高大若山,其树之若林”(《吕氏春秋·安死》)。秦汉以后,已是无墓不坟,但在封建社会中,等级制度对坟墓占地的面积是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帝王的坟墓最大,封土之高犹如一座山,以显示其崇高显赫的地位,因此被称为陵,或叫山陵。帝王不仅坟冢高大,在葬礼上也是极尽排场、奢华。葬礼发展到清朝已十分繁琐。皇帝的灵柩在殡宫停放27天后,由32人抬的小舆移出殡宫,再换成80人抬的大舆抬出城门,再换128人抬的大舆,前往墓地。每天30班轮换抬棺,棺椁前后簇拥着仪仗、卫兵、僧侣,送葬队伍长达十几里。沿途所经之地,男女老幼一律跪拜路旁迎送。王公贝勒及文武官员则在墓地外十里处跪迎。灵柩到达墓地后,先入事先建好的隆恩殿(又称享殿、献殿)安放,在此举行祭祀大礼后,用龙輴〔chūn,装载棺椁的车〕载灵柩沿铺好的木轨送入修成的地下墓穴,安放在“宝床”(放置灵柩的石案)上。帝王的墓穴绝非简单地在地上挖个坑,而是像地上的宫殿那样,修得富丽堂皇,因此又称为地宫、寝宫、皇堂等,意为地下宫殿。而在地面上也要建造一系列的建筑,如围墙(也称神墙)、碑亭、献殿(又称上宫、享殿,为祭祀亡帝的场所)等,地宫之上还要用土石砌筑陵台。由这些建筑与墓地周围遍植的树木构成一个整体,肃穆庄重,称为陵园。陵园与地宫都是帝王权力的象征,其规模和布局也有严格的规定,因而又由此形成了一套陵寝制度。

首开陵寝制度的当数秦始皇。这位“千古一帝”,生前便为自己在风景秀丽的骊山修筑陵墓。其宏大的规模不仅在中国,即使在全世界历代的国君帝王的陵墓中也堪称第一。秦始皇自即位之初便动工建陵,到他入葬为止,历时37年,正与他在位的时间相同。这座陵的陵台(又称陵冢)高达120多米,至今仍存高76米。陵园分内城、外城两重,陵台位于内城西南,坐西面东。其地宫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是“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尽徙藏之,令属作机弩矢,有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久之”。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到,秦始皇将一个人间世界搬到他的地宫里。不仅如此,陵东的地下还随葬着一支庞大的侍卫军——兵马俑,7000余尊陶制兵俑,600余匹陶马,130辆战车,以磅礴的气势、齐整的阵容,展现了威武雄壮的行武风貌,也烘托了秦始皇陵的威严宏大。自此后,几乎历代帝王都要为自己修筑陵园,陵园的规模虽不及秦始皇,但陵寝制度更加完善。西汉时期,帝王陵中已没有殉葬,皇帝与皇后死后合葬,一般是帝陵居西,后陵居东,帝陵较后陵稍大一些。帝陵附近建置陵邑,用于看护及供奉陵园。东汉帝陵则首创于神道两侧放置石像生(即石雕的人物、动物及怪兽造型像,多成对相向放置)的先例。汉代还出现了功臣贵戚陪葬的制度,这些人死后安葬在帝陵周围,以示陪伴,此后这些制度多被沿袭。

明、清两朝除承袭前代的陵寝制度外,又有所发展。皇帝死后陵墓相对集中而形成了陵区。北京昌平县的十三陵即为明成祖朱棣到思宗朱由检共13个皇帝(景泰帝朱祁钰葬于北京金山)的陵园所在地。清朝入关后的九个皇帝(末代皇帝溥仪除外)也分别葬于清东陵(今河北遵化境)和清西陵(今河北易县境)。此外,自明代开始,灵台还建有宝城、明楼等建筑;清代又于灵台之上增设月牙城。这样,陵寝制度发展到清,已极为完善,陵园布局更加完备。每一座清陵从南往北依次建有石像生、大牌楼、石桥、龙凤门、碑亭、神厨库、东西朝房、隆恩门、东西配殿、隆恩殿、琉璃门、二柱门、石玉供、方城、宝城、明楼、宝顶及地宫等大小建筑十余座,而且每座帝陵附近,一般都建有皇后及妃嫔的陵墓。

送葬之后,还要为死者服丧。服丧也是对死者的一种怀念方式。服丧的范围也有规定,一般是死者的妻儿及亲属。帝王死后,其皇后、妃嫔和皇子、皇孙,甚至文武百官都要为他服丧。而且服丧期间仍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著名的相声大师侯宝林在他说的相声《改行》中,就深刻地揭露了在皇帝死后的服丧期间,民间艺人及其百姓所遭受的辛酸和苦难。在服丧的时间上,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也有一些具体规定。《礼记》中有服丧三年的记载,这可谓是服长孝。当然服丧时间也有少则数月的,最短为三个月。

来源:CNKI工具书-《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     看典礼仪

相关文章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